光天化日之下,縣公安局連失兩輛轎車,上午一輛,下午一輛;一個晚上作案4起,連盜小轎車4輛;短短3個月,盜竊機動車25輛。
這個引起當地車主恐慌的江洋大盜,竟然是山東省金鄉縣公安局一派出所副所長,名字叫韓英偉。9月1日,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韓英偉今年32歲,曾在金鄉縣羊山鎮、司馬鎮兩派出所任副所長。
一張存摺牽出盜車大案
韓英偉的東窗事發頗有戲劇性。
2005年8月5日,韓英偉與同夥在金鄉縣城盜得兩輛小轎車,在其中的一輛車上,有車主的一張存摺,上面有7400 元存款。第二天,車主到銀行挂失時,意外獲知已有人捷足先登,把存摺挂失了。8月15日,韓英偉用自己的照片偽造了車主的身份證,前來銀行取款。銀行工作人員告知,這筆錢還要再等7天才能取。8月22日,韓如約而至,被當場抓住。聞訊趕來的金鄉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的民警,見到韓英偉時目瞪口呆。而隨後的初審,更是讓他的同事們瞠目結舌。韓交代,自2005年5月28日以來,他與另兩名同夥(均在逃)共盜竊機動車三十多輛,另有2輛電動車和400多箱方便麵。困惑當地公安機關一年多的一樁樁盜車大案,就這樣破獲了。
韓英偉交代的盜車數量與法院的認定有相當出入。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官馮智勇告訴記者:「由於部分贓車無法追回,且找不到受害人,沒有人證和物證,也就無法認定。我們是根據查實的數量起訴的,只有25輛。」
大白天到公安局盜車
馮智勇檢察官向記者畫出了這樣的作案路線圖:作案前,韓英偉與同夥開著一輛桑塔納贓車,在金鄉及附近幾個縣踩點;在相中「獵物」之後,再熟悉一下週圍的環境,伺機下手;得手後,大部分贓車被作價五六千元賣給了汽車修理廠的卜某,其中有輛警車僅賣了2800元。
韓英偉與兩名同夥作案的膽子奇大,幾近瘋狂,僅是2005年7月16日夜,韓英偉就與同夥盜得桑塔納轎車4輛。
讓我們看看他落網前最後9天的「經歷」:
2005年8月13日,韓英偉與同夥竄至山東單縣,盜竊一紅一黑兩輛桑塔納轎車,開回金鄉銷贓;
8月15日上午10時,韓英偉單槍匹馬,竄至金鄉縣公安局辦公樓地下車庫,盜竊黑色桑塔納轎車一輛;下午15時,他故伎重演,又在同一地點盜走一輛藍色轎車;
2005年8月16日晚,韓英偉在金鄉縣法院家屬院盜竊了一輛警車。同天晚上,又在金鄉縣城盜竊了一輛轎車和麵包車;
2005年8月17日晚,韓英偉在金鄉縣城盜竊轎車一輛、電動車兩輛、農用三輪車一輛。
據辦案人員介紹,在偷車之前,韓英偉就夥同經營汽車修理的卜某等人銷售贓車。2005年5月,「上線」案發,失去了贓車來源,於是,韓英偉操戈上陣,幹起了自偷自賣的「營生」。
同事的不解和家人的痛
韓英偉與妻子都有工作,在當地算得上中上收入水平,按說並不太缺錢。那麼,身為派出所副所長的韓英偉怎麼就幹起了偷盜車輛的「營生」?
「幹這活兒來錢快,而且,警察作案不易引起別人的懷疑。」韓的這番解釋讓辦案人員唏噓不已。
韓英偉有兩個孩子,女兒新學期剛上一年級,兒子還在上幼兒園。在韓英偉的家裡,記者見到了韓英偉的母親,她帶小孫女去學校報到剛回到家裡。說起此事,老人淚如泉湧:「我就是死,也不相信他會幹這種事。他從小學習好,那時候家裡不富裕,家裡僅有的一點錢都供他上學了。為了他,他弟弟、妹妹都輟學了。後來,他考上大學,畢業後當了警察,全家人都高興。誰想,他卻幹了這事!現在,我只能讓他爹在家種地,我進城幫媳婦拉扯孩子。」
韓英偉與其同夥,涉案金額高達75.29萬元。然而,他的「發跡」卻並沒給家人帶來什麼變化。他的父母生活得仍然很艱難,老兩口靠耕種3畝地勉強度日,家裡連個院牆也沒有,廚房是臨時搭建的窩棚。這樣的情況,在當地村裡已經很少見了。
韓英偉的家,是3間平房,還是借住他妻姐的房子。家裡陳設簡單。案發後,辦案人員從其家中除搜出大量汽車零部件外,幾乎一無所獲。
韓英偉留給父母、妻子、孩子的,只有深深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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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引起當地車主恐慌的江洋大盜,竟然是山東省金鄉縣公安局一派出所副所長,名字叫韓英偉。9月1日,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韓英偉今年32歲,曾在金鄉縣羊山鎮、司馬鎮兩派出所任副所長。
一張存摺牽出盜車大案
韓英偉的東窗事發頗有戲劇性。
2005年8月5日,韓英偉與同夥在金鄉縣城盜得兩輛小轎車,在其中的一輛車上,有車主的一張存摺,上面有7400 元存款。第二天,車主到銀行挂失時,意外獲知已有人捷足先登,把存摺挂失了。8月15日,韓英偉用自己的照片偽造了車主的身份證,前來銀行取款。銀行工作人員告知,這筆錢還要再等7天才能取。8月22日,韓如約而至,被當場抓住。聞訊趕來的金鄉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的民警,見到韓英偉時目瞪口呆。而隨後的初審,更是讓他的同事們瞠目結舌。韓交代,自2005年5月28日以來,他與另兩名同夥(均在逃)共盜竊機動車三十多輛,另有2輛電動車和400多箱方便麵。困惑當地公安機關一年多的一樁樁盜車大案,就這樣破獲了。
韓英偉交代的盜車數量與法院的認定有相當出入。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官馮智勇告訴記者:「由於部分贓車無法追回,且找不到受害人,沒有人證和物證,也就無法認定。我們是根據查實的數量起訴的,只有25輛。」
大白天到公安局盜車
馮智勇檢察官向記者畫出了這樣的作案路線圖:作案前,韓英偉與同夥開著一輛桑塔納贓車,在金鄉及附近幾個縣踩點;在相中「獵物」之後,再熟悉一下週圍的環境,伺機下手;得手後,大部分贓車被作價五六千元賣給了汽車修理廠的卜某,其中有輛警車僅賣了2800元。
韓英偉與兩名同夥作案的膽子奇大,幾近瘋狂,僅是2005年7月16日夜,韓英偉就與同夥盜得桑塔納轎車4輛。
讓我們看看他落網前最後9天的「經歷」:
2005年8月13日,韓英偉與同夥竄至山東單縣,盜竊一紅一黑兩輛桑塔納轎車,開回金鄉銷贓;
8月15日上午10時,韓英偉單槍匹馬,竄至金鄉縣公安局辦公樓地下車庫,盜竊黑色桑塔納轎車一輛;下午15時,他故伎重演,又在同一地點盜走一輛藍色轎車;
2005年8月16日晚,韓英偉在金鄉縣法院家屬院盜竊了一輛警車。同天晚上,又在金鄉縣城盜竊了一輛轎車和麵包車;
2005年8月17日晚,韓英偉在金鄉縣城盜竊轎車一輛、電動車兩輛、農用三輪車一輛。
據辦案人員介紹,在偷車之前,韓英偉就夥同經營汽車修理的卜某等人銷售贓車。2005年5月,「上線」案發,失去了贓車來源,於是,韓英偉操戈上陣,幹起了自偷自賣的「營生」。
同事的不解和家人的痛
韓英偉與妻子都有工作,在當地算得上中上收入水平,按說並不太缺錢。那麼,身為派出所副所長的韓英偉怎麼就幹起了偷盜車輛的「營生」?
「幹這活兒來錢快,而且,警察作案不易引起別人的懷疑。」韓的這番解釋讓辦案人員唏噓不已。
韓英偉有兩個孩子,女兒新學期剛上一年級,兒子還在上幼兒園。在韓英偉的家裡,記者見到了韓英偉的母親,她帶小孫女去學校報到剛回到家裡。說起此事,老人淚如泉湧:「我就是死,也不相信他會幹這種事。他從小學習好,那時候家裡不富裕,家裡僅有的一點錢都供他上學了。為了他,他弟弟、妹妹都輟學了。後來,他考上大學,畢業後當了警察,全家人都高興。誰想,他卻幹了這事!現在,我只能讓他爹在家種地,我進城幫媳婦拉扯孩子。」
韓英偉與其同夥,涉案金額高達75.29萬元。然而,他的「發跡」卻並沒給家人帶來什麼變化。他的父母生活得仍然很艱難,老兩口靠耕種3畝地勉強度日,家裡連個院牆也沒有,廚房是臨時搭建的窩棚。這樣的情況,在當地村裡已經很少見了。
韓英偉的家,是3間平房,還是借住他妻姐的房子。家裡陳設簡單。案發後,辦案人員從其家中除搜出大量汽車零部件外,幾乎一無所獲。
韓英偉留給父母、妻子、孩子的,只有深深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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