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21:15,高律師侄子高顯曾經帶著自己預支的工資來到高律師家,準備接濟一下處於窘境中的嬸子耿和。高家室內兩個40餘歲警銜較高的國保便衣針對高顯進行了「開導」。但高顯根本不願聽他們的謊言和說教。看著從頭到尾一直哭泣的耿和,10分鐘之後,在肯定無法與嬸子耿和單獨談話的情況下,高顯決計離去。唯一的收穫是兩個便衣最後承諾,作為高律師親屬的高顯兄弟三人可以不受阻攔看望耿和。但8月29日週二晚上20:00高顯的哥哥高歡帶著水果來看耿和及兩個小孩,卻被8名便衣粗暴地擋在高律師家樓外,並檢查他的身份。便衣們還同時向小關派出所打電話要求扣留審查高歡。但經派出所核實高歡確實是高律師侄子,同時在8月16日高歡已經在小關派出所被非法羈押過48小時。於是國保便衣們也感覺不必對高歡重複調查、恐嚇。就僅是警告他馬上離開。高歡回來告訴兩個弟弟高顯及高歡龍,三人憤然所有國保便衣皆是出爾反爾、毫無信義廉恥之徒。
8月30日莫少平與李和平兩位大律師願意正式出任高智晟律師「案件」的辯護人。他們擬定了辯護委託書,只需要高律師的妻子耿和簽字就可生效。當日中午高律師18歲的侄子高顯特意請假到律師辦公室取到了一式多份委託書。準備帶給耿和。由於之後高顯在高律師家附近的奧體西門遭遇意外交通事故,胳膊和腿摔腫,所以當日沒能嘗試前往送達。
8月31日下午16:00,高智晟律師16歲的侄子高歡龍攜帶莫少平律師與李和平律師的委託書前往高律師家,但在耿和樓下被三名便衣攔阻,不允許其進入高家。此時偶遇耿和下樓,高歡龍與耿和相望卻無法接近交談。隨後耿和推著自行車在一群便衣的簇擁下離開。高歡龍遂與便衣警察們交涉,言明自己是來盡一份對長輩的孝心,尤其在叔叔身陷囹圄的危難之時。便衣回應:「你盡你的心,但領導有命令,我們也得盡我們的職責」。高歡龍交涉無果,只好離去。第一次送達律師委託書的努力沒有成功。不過,整個過程中沒有出現以前便衣們每次皆使用的惡意欺騙、言語恐嚇和暴力威脅。
由於我們安排營救高律師行動的電話和簡訊都被國保嚴密監聽,所以警方明確知悉高律師的侄子是為了送達律師委託書前來,警方的阻撓再一次明確觸犯了法律。高律師不僅自己蒙受不白之冤,他的妻兒也飽受凌辱。而現在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與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採取與山東省公安廳陳光誠案件一樣的流氓手段,阻撓律師正常執業。所以從根本上而言,國保的每個行動無不踐踏公民與法律的尊嚴。而發生之地正是2008奧運會舉辦地的朝陽區奧運村附近區域。我們希望看到一個自由、平等、開放的奧運會環境,希望是一個屬於中國公眾的奧運會,而不是一個假借奧運名義外在營造虛假和諧內裡瘋狂踐踏人權的奧運會。我們替高律師全家申請國際奧委會官員及各國奧委會委員前往北京朝陽區小關北裡11號樓7單元202實地考察,與負責非法限制高律師妻兒人身自由的國家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秘密警察們直接對質,體驗我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高壓恐怖政策。再通過國際奧委會投票形式,決定我們北京在如此違背奧運普世價值觀的情況下,是否適合舉辦2008年奧運會。
另,9月1日上午,從高律師姐姐高艷芳處獲悉,其丈夫於上午8:40分離開人世。自8月初高律師前往山東東營陪伴病危的姐夫,每日他皆要前往醫院探視一至兩次。但因為8月15日被北京國保警方綁架,所以高律師姐姐只好安慰丈夫說弟弟高智晟因為在京律師事務所有急事不得不先行返京。直到故去,高律師姐夫也不清楚高律師受監視和綁架的情況。每次提起高律師,家人只能不斷說高律師經常打來電話,囑咐姐夫自己在京挺好,關心姐夫的病。高律師是為了給姐夫送行才前往山東的,但最後沒有見上姐夫最後一面。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秘密警察頭子陳智敏及其各地手下,又導演了一部生離死別的悲劇。
此信呈送美國、英國、法國等國駐華人權官員,及大赦國際等人權組織。並且會通過合適的途徑轉呈駐瑞士的國際奧委會。
胡佳
2006年9月1日
被非法軟禁的第46天,於北京通州區BOBO Freedom City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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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莫少平與李和平兩位大律師願意正式出任高智晟律師「案件」的辯護人。他們擬定了辯護委託書,只需要高律師的妻子耿和簽字就可生效。當日中午高律師18歲的侄子高顯特意請假到律師辦公室取到了一式多份委託書。準備帶給耿和。由於之後高顯在高律師家附近的奧體西門遭遇意外交通事故,胳膊和腿摔腫,所以當日沒能嘗試前往送達。
8月31日下午16:00,高智晟律師16歲的侄子高歡龍攜帶莫少平律師與李和平律師的委託書前往高律師家,但在耿和樓下被三名便衣攔阻,不允許其進入高家。此時偶遇耿和下樓,高歡龍與耿和相望卻無法接近交談。隨後耿和推著自行車在一群便衣的簇擁下離開。高歡龍遂與便衣警察們交涉,言明自己是來盡一份對長輩的孝心,尤其在叔叔身陷囹圄的危難之時。便衣回應:「你盡你的心,但領導有命令,我們也得盡我們的職責」。高歡龍交涉無果,只好離去。第一次送達律師委託書的努力沒有成功。不過,整個過程中沒有出現以前便衣們每次皆使用的惡意欺騙、言語恐嚇和暴力威脅。
由於我們安排營救高律師行動的電話和簡訊都被國保嚴密監聽,所以警方明確知悉高律師的侄子是為了送達律師委託書前來,警方的阻撓再一次明確觸犯了法律。高律師不僅自己蒙受不白之冤,他的妻兒也飽受凌辱。而現在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與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採取與山東省公安廳陳光誠案件一樣的流氓手段,阻撓律師正常執業。所以從根本上而言,國保的每個行動無不踐踏公民與法律的尊嚴。而發生之地正是2008奧運會舉辦地的朝陽區奧運村附近區域。我們希望看到一個自由、平等、開放的奧運會環境,希望是一個屬於中國公眾的奧運會,而不是一個假借奧運名義外在營造虛假和諧內裡瘋狂踐踏人權的奧運會。我們替高律師全家申請國際奧委會官員及各國奧委會委員前往北京朝陽區小關北裡11號樓7單元202實地考察,與負責非法限制高律師妻兒人身自由的國家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秘密警察們直接對質,體驗我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高壓恐怖政策。再通過國際奧委會投票形式,決定我們北京在如此違背奧運普世價值觀的情況下,是否適合舉辦2008年奧運會。
另,9月1日上午,從高律師姐姐高艷芳處獲悉,其丈夫於上午8:40分離開人世。自8月初高律師前往山東東營陪伴病危的姐夫,每日他皆要前往醫院探視一至兩次。但因為8月15日被北京國保警方綁架,所以高律師姐姐只好安慰丈夫說弟弟高智晟因為在京律師事務所有急事不得不先行返京。直到故去,高律師姐夫也不清楚高律師受監視和綁架的情況。每次提起高律師,家人只能不斷說高律師經常打來電話,囑咐姐夫自己在京挺好,關心姐夫的病。高律師是為了給姐夫送行才前往山東的,但最後沒有見上姐夫最後一面。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秘密警察頭子陳智敏及其各地手下,又導演了一部生離死別的悲劇。
此信呈送美國、英國、法國等國駐華人權官員,及大赦國際等人權組織。並且會通過合適的途徑轉呈駐瑞士的國際奧委會。
胡佳
2006年9月1日
被非法軟禁的第46天,於北京通州區BOBO Freedom City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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