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元、陳煒嘉、於琪、陳琦等人都曾在上海樂購超市工作過,熟悉樂購超市的電腦系統,知道在收銀程序中存在缺陷,遂起意利用該缺陷牟取非法利益。
幾人經過多次密謀、分工後,由方元負責設計了一個「補丁程序」,再由於琪、朱永春、武侃佳、陳翔、王榮、向君傲等人利用擔任樂購超市資訊組長和資訊員等職務的便利,秘密將「補丁程序」輸入樂購金山店、七寶店和真北店的電腦系統覆蓋了原程序。該「補丁程序」修改了原程序中的部分數據,使上述三店在每次上傳營業款時自動少報20%。
為了將截留的20%營業款轉移到自己腰包內,陳煒嘉、陳琦、趙一青等人以「是否想發財,是否要高薪」為誘餌,開始物色「自己人」,通過應聘進入超市收銀員崗位;這些經過「專門培訓」的收銀員在日常收銀工作中偷偷扣下約20%的現金,使電腦系統上傳數額與現金款賬目維持平衡。在短短几個月時間內,樂購超市金山、七寶和真北三個分店因此損失397萬元。
這43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大的只有34歲,最小的20歲也沒到,甚至還穿著高中校服。如此年紀就將在班房中度過,讓不少在場的旁聽者搖頭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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