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矛盾不斷激化,繼「仇富」後出現「仇官」現象,香港一項評論認為,由於官場腐敗難以遏制,導致民眾由痛恨腐敗轉為仇視官員,對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據統計,二零零三年中國大陸有十三名省部級高官落馬,前年有十五名省部級高官被查處,去年又有八名省部級高官被判刑。
香港「東方日報」指出,除了上述省部級高官外,廳局級,縣處級等各級被抓貪官則難以計數。一般民眾對官員「前腐後繼」現象已是司空見慣,「仇官」現象由此產生。
民眾「仇官」原因,一是因官員貪財而仇。被查處的貪官濫用公權力斂財,恃權斂財必然引起公憤;二是因官員貪色而仇。幾乎所有貪官都過不了美女關,貪官包二奶,養情婦不但傷風敗俗,也污染了社會環境。目前民間流傳的黃色打油詩,很多都是以貪官為素材。其實這就是民眾憎恨官員一種發泄方式。
評論表示,「仇官」現象不但令社會不和諧,更產生官民對立。去年甘肅一老農在法院引爆炸彈,造成二十餘官員死傷,結果民眾卻普遍同情「歹徒」。面對腐敗,民眾絕對有理由「仇官」。
評論並指出,當「仇官」成為一種社會潮流時,官民關係將發生質變,最終令政府公信力動搖。顯然,要摒除「仇官」導致的官民對立現象,中國當局必須加強打擊貪污腐敗。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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