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继“仇富”后出现“仇官”现象,香港一项评论认为,由于官场腐败难以遏制,导致民众由痛恨腐败转为仇视官员,对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据统计,二零零三年中国大陆有十三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前年有十五名省部级高官被查处,去年又有八名省部级高官被判刑。
香港“东方日报”指出,除了上述省部级高官外,厅局级,县处级等各级被抓贪官则难以计数。一般民众对官员“前腐后继”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仇官”现象由此产生。
民众“仇官”原因,一是因官员贪财而仇。被查处的贪官滥用公权力敛财,恃权敛财必然引起公愤;二是因官员贪色而仇。几乎所有贪官都过不了美女关,贪官包二奶,养情妇不但伤风败俗,也污染了社会环境。目前民间流传的黄色打油诗,很多都是以贪官为素材。其实这就是民众憎恨官员一种发泄方式。
评论表示,“仇官”现象不但令社会不和谐,更产生官民对立。去年甘肃一老农在法院引爆炸弹,造成二十馀官员死伤,结果民众却普遍同情“歹徒”。面对腐败,民众绝对有理由“仇官”。
评论并指出,当“仇官”成为一种社会潮流时,官民关系将发生质变,最终令政府公信力动摇。显然,要摒除“仇官”导致的官民对立现象,中国当局必须加强打击贪污腐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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