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傳出女孩的慘叫
前天上午7點多鐘,一輛紅色出租車連闖幾個紅燈,急速來到江蘇省人民醫院,車還沒停穩,一名中年男子就抱著一名全身紅腫的女孩進醫院。「快救救我的女兒,她被燙傷了!」很快,小女孩被送進了搶救室,由於小女孩的傷勢非常嚴重,很快又被轉進了重症監護室。接到消息後,記者立即趕到醫院,據值班醫生介紹,小女孩燙傷部位主要是肩膀和身體,燙傷面積為50%,均為深Ⅱ度燙傷。由於傷勢嚴重,日前還沒有脫離危險期。
一個小女孩為何被燙成這個樣子呢?記者在病房門口見到了送她到醫院來的那名中年男子,只見他坐在長椅上,雙手捧著頭淚水不停地在他的臉上流淌。記者幾次試探著想知道小女孩是怎樣燙傷的,但那名男子除了流淚外其他什麼也不肯說。
現場一名知情人悄悄告訴了記者一個驚人的消息,小女孩是被她的親生媽媽燙傷的!
親生媽媽為什麼要這樣殘忍地對待自己的女兒?在知情人的指點下,記者幾經打聽,終於找到了小女孩在龍江小區的家,但是其家門緊鎖著,好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據小女孩的鄰居張大媽介紹,前天早晨,他們就聽見小女孩的家裡有吵架的聲音,當時他們也沒有在意,因為這段時間他們經常會這樣吵架,由於小女孩家剛搬來時間不長,平時和大家也沒有什麼接觸,所以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吵。但是,前天他們家發生爭吵不久,就聽見小女孩發出尖叫聲,她感覺情況不對,就打開門出來看看,就在這時,小女孩的爸爸急急忙忙地抱著痛苦不止的小女孩往樓下衝。「被開水燙了!」小女孩的爸爸面對鄰居的追問,撇下這樣一句話後就快速離去。不一會兒,該子的媽媽提著一個皮包也匆匆地下樓了。不可能是孩子的媽媽故意去燙自己的女兒吧!聽說是孩子的媽媽燙傷小女孩後,張大媽怎麼也不相信。
親生媽媽開水潑向親生女
小女孩到底是怎麼被燙傷的,為了弄清事情真相,記者隨即又返回醫院。此時孩子的家人也陸續趕到醫院,但惟獨沒有看見孩子的媽媽。對於記者的採訪,他們誰也不肯透露一個字,每個人的眼睛都是紅紅的。
下午1點多鐘,孩子的爺爺奶奶得知情況後,急忙趕到醫院,面對孫女兒被燙成這樣,老兩口失聲痛哭:「這個女人怎麼這樣狠心啊?怎麼能這樣對待我的孫女兒啊?」
在他們平靜之後,記者經過多次交涉,孩子的爸爸終於向記者訴說了該子燙傷的經過。據孩子的爸爸介紹,他姓周,今年36歲,江寧人,一年前他和妻子因為感情破裂,就帶著女兒燕燕住在龍江小區剛買的房子裡。
前天早晨,他和女兒吃過早飯,正準備送女兒去幼兒園時,孩子的媽媽封某來了,夫婦倆幾句話不投機又開始吵了起來。由於當時自己要出去辦事,周某就收拾好東西要帶女兒一起出門。封某見狀一把將女兒拽了過來,並表示今天不解決問題就沒完。就這樣兩個人堅持著。半個小時過去了,要上幼兒園的燕燕急了,就對媽媽說,再不去幼兒園就要遲到了。聽了女兒的這句話,封某氣不打一處來,隨手將桌上一瓶開水拿過來,還沒有等周某反應過來,就聽見女兒一聲慘叫,封某已經將一瓶開水倒在了女兒的身上。「我當時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腦子裡是一片空白,我沒有多想,抱著女兒第一個想法就是去醫院!」說到這裡,周某不禁淚流滿面,「這個狠心的女人,你有什麼深仇大恨衝著我啊,她怎麼能忍心對自己的女兒這樣啊?」
離婚財產分割釀出悲劇
為什麼一個好端端的家庭會變成這個樣子呢?周某痛心地告訴記者,他大學畢業後,自己就一直在外做油漆生意,經濟條件非常優越。6年前,他在一次生意中認識了當時20歲長相甜美的封某,兩人感覺非常不錯,就經常接觸,就這樣兩人產生了感情,一年以後他們如願踏上了婚姻的紅地毯。不久,他們的愛情結晶也降臨在這個家庭,應該說這個家庭是幸福的。
但是好景不長,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人的感情不知道什麼時候發生了變化。經常因為一些小事而爭吵不休。就這樣,一對恩愛夫妻漸漸地變成了見面就眼紅的仇人,更讓周某不能接受的是,對於女兒的事,妻子就再也不關心了,而且還經常動手打孩子。面對這樣的情況,周某決定和女兒從江寧搬到龍江小區剛買的房子裡居住。
2004年8月,兩人感覺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就開始協議離婚,但是在財產分割時,雙方發生了分歧。周某認為自己帶女兒,這套房子應該屬於他和女兒,而封某覺得這樣對自己不公平,雙方就這樣一直僵持到現在,始終沒有真正地辦好手續。因此,封某也就一直沒有停止過到他們父女倆的家裡來吵鬧。但是沒有想到,就這樣發生了悲劇。
「我們要用法律的武器,來懲罰這個沒有人性的狠心媽媽。」事後,孩子的爺爺氣憤地對記者說。"痛心媽媽」要負法律責任
前天下午,記者從小燕燕的爸爸那裡拿到了封某的電話,對於記者的採訪,封某在電話裡顯得非常冷漠。對於孩子被燙傷一事,她表示非常難過,她說,自己不是故意這樣對孩子的。當時在情緒激動時,沒有想到會造成這樣的後果。但是她強調,造成這樣的後果,孩子的爸爸也有責任,如果周某能盡快解決他們之間的問題,也就不會發生這樣遺憾的事。早在半年前,這些問題就應該解決,可是,他總是以女兒做擋箭牌而遲遲不解決問題,更加令人氣憤的是,他居然讓幼小的女兒去憎恨自己的媽媽。封某表示,現在得知女兒這個樣子,作為母親的她心裏也很難過,同時她更加恨周某。當記者問她,女兒現在這個樣子很需要媽媽的關懷時,封某告訴記者,她已經出差在外地了,沒有辦法回去,她也知道這件事做的過分,不論自己是不是故意的,怎麼解釋也沒有用,也沒有必要,至於以後有什麼,她不想說什麼。說到這裡,封某就挂斷了電話。
封某的做法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就此記者採訪了江蘇南京金二聯律師事務所的耿律師。他認為,不管是什麼樣的家庭糾紛,都是可以通過協商或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的。作為成年人,當她用開水向別人潑去的時候,她明顯知道會對他人身體所造成的傷害,而自己又積極地去實施這種行為,這就構成了故意傷害。
故意傷害分為兩種,一種是根據受害人的傷勢鑑定,如果鑑定達到了輕傷以上的程度,實施者就要承擔刑事責任。輕傷要判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傷要判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時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這起事件中,作為孩子的母親,她不但要受到道德的譴責,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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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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