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殺害情人而被捕入獄的雲南省保山市昌寧縣原縣委書記楊國瞿,17日一審被判處死刑。
據保山市委宣傳部介紹,楊國瞿與一名女子有不正當關係,6月14日晚雙方發生爭執後,楊國瞿將對方打死。6月16日晚8時,楊國瞿向保山市公安局自首,隨即被免去職務,並被保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17日下午,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楊國瞿因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死刑,並被判罰賠償死者家屬26萬餘元。楊國瞿當庭未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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