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媒體表示政府暫緩大陸新華社與人民日報記者來臺駐點採訪有妨礙新聞自由之虞,陸委會昨天提出上述說明。
陸委會強調,事實上,要被檢討的應該是中共對於新聞與言論自由的打壓,中共對言論自由的打壓始終沒有具體改善,甚至變本加厲。中共才是對於新聞自由極力打壓的政權。
中共除嚴格封殺任何有關臺灣的新聞資訊,包括中國大陸內部發生的重大事件都加以封鎖,這些事件包括對南方都市報的打壓,隱瞞四川農民暴動,封鎖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BBS網站,打壓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焦國標的言論,以及對教宗過世新聞淡化處理。
這些不利於中共政權的消息,通通被封鎖,但中共所操控的媒體卻大幅報導打壓總統陳水扁赴教廷參加追思彌撒的新聞。
陸委會表示,美國國務院去年五月三日「新聞自由日」也公開譴責中共壓制網路新聞自由,逮捕網路活躍人士。這些就是具體抹滅、打壓新聞自由的證據。
根據「國際新聞學會」所標示的新聞自由涵義,「自由接近新聞、自由傳遞新聞、自由發行報紙、自由表示意見」。陸委會表示,從新聞自由的意義可以很清楚的瞭解,中共對於媒體的態度完全與新聞自由背道而馳,各界才應加以批判。
如果中共能夠做到「國際新聞學會」所標示的新聞自由的標準,陸委會相信兩岸新聞交流無障礙的環境將可以立即實現。
陸委會指出,促進中國大陸的自由化、民主化是臺灣無法推卸的責任,而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是大陸邁向民主化的重要一步。因此,陸委會也誠摯呼籲擔任過陸委會特任副主委的馬英九市長以及陸委會主委的蘇起委員等人,能一起來協助陸委會推動促進中共當局盡速改善大陸言論以及新聞自由。
根據陸委會文教處蒐集資料顯示,人民網3月26日以「要和平就要反台獨」為題的報導,內容提及「只有臺灣島內極少數人心態陰毒,偏將這部和平之法(反分裂法)刻意解讀為戰爭授權法……企圖將臺灣民眾引入歧途」。
同一天,人民網內容以鼓噪多時的326遊行終於落幕為題』報導「326:台獨的大騙局」。新華社駐臺記者在三月九日以「島內民眾認為反分裂國家法為兩岸發展創造機會」的報導,內容不實的寫出「反分裂法制訂的訊息傳到島內,民眾對以法律形式推動兩岸關係發展表示歡迎」。
陸委會發言人黃偉峰表示,中共官方媒體報以扭曲、不實的報導方式,沒有辦法讓大陸民眾瞭解臺灣真正的民意,今天新華社與人民日報以偏頗的報導手法迎合中共政權的需求,已經喪失新聞客觀中立的專業立場。
陸委會指出,在中共製定「反分裂國家法」之後,政府為了維護兩岸新聞交流秩序,不讓大陸民眾繼續受到失真報導的誤導,造成兩岸間進一步的傷害,不得不斷然採取措施。因此,將政府此一導正兩岸良性互動的措施與違反新聞自由互為牽扯,有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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