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凡政黨都是機能事實
共產黨所作所為是罪孽,對國民呢,卻直接就是禍之加身。共產黨可以對李昭、張志新、遇羅克、王申酉……等等的死作出承擔責任的反省,可這些人呢?他們的生命會因這種承擔而復生嗎?這樣的事就促成人們只從事實性方面直觀政黨----因它的行為是它做為事實所擁有的能量。在受難的人,在民眾一方當然要從它發揮的是什麼性質的作用上來對待它,它自己呢,卻要從鞏固的角度來對待民眾。這種關係就使我們的時代意識表現為對峙(鬥爭),冷靜的探求難成主流。一心救黨的人只管救,不知道也不問那對象是否是可救的,他們缺少或沒有把政黨也當做科學研究的對象給以相對考察的自覺,沒去問一問叫了「共產」,這黨還有可救性嗎,它到底能不能被救了?
他們並不追問究竟是共產黨陷於了困境,還是共產黨就是個思維困境。
所以在他們就不管皂白和青紅,死命地摟著個「穩定壓倒一切」,橫豎全用它擋。
至於社會是不是還有比救黨更本質更必要的事情?他們只忙著救黨就連想也不去想。
這「黨」究竟是什麼?是「黨」在背景裡還是背景在黨裡?是水在載舟,還是舟在載水?人的心在身體裡還是身體在心裏?共產黨都還沒縷清:水要枯了竭了,就算你把舟救下來,那舟又被什麼來載?就算兵警能保護了黨----可黨已失去了藉以載舟的水,還不是只等干死?
須知:這「黨」是背景裡的,卻不是說背景是黨裡的。
背境與黨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中國共產黨只有在中國人,中國社會裏才能做為一個政黨。所以中國、中國人民、中國社會是共產黨能做為政黨的前提和條件,共產黨連自己藉以存在的前提和條件都不顧不救,就算它能自救了,可它存在到哪裡去?到真空裡去?那還黨的什麼勁?
政黨與環境相比,畢竟是環境包著黨、載著黨呀!
究竟黨是本,還是載著它的條件是本,難道這還用得著問嗎!
沒有政黨這世界上還有人,可要沒了世界,沒了人,還能有黨嗎?
面對中國的現實,我們向胡錦濤喊的話是:究竟是該去「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還是該來澄清共產黨在善惡上的性質?政黨所能擁有的到底應該是什麼性質的能力」,還是能力上的強弱大小?政黨擁有的能力到底依附在哪裡?「共產黨所擁有的到底是種什麼能力」,它為什麼會是這種質量的能量?「社會需要的又是什麼能力」?政黨的能力能被從外部提而高之嗎?我們與胡錦濤見解的不同之處是:地球、國土、人口是首先的,是首先的當然就是終極的,第一位的,是存在世界的,而黨是後天的。只有先天的東西才具有可救性,因而只有個救國、救民族問題,任何地方任何時代都不存在救黨這個問題。黨是心靈建造的,可以隨便建的。所以說該救的、能救的、可救的只有人,民族,國家。不是黨。我們馬上來研定究第一個問題----
一、凡政黨都是機能事實
這裡用的是一個「是」字,「是」在思維中的作用是肯定「後項是前項之中的」或「前項原本就包含後項」。前項也可說成主詞,後項也可稱為賓詞,這個句子的前項或主詞是----政黨,後項或賓詞是----事實。任何政黨都是社會裏的事實,這一關係並不是由於我們在面對著它,而完全在於它自身----除非它不是政黨,只要它是,它就必定「是」社會事實。這告訴我們:凡由「是」結成的句子,人之對於它只是個認識關係:那對象是什麼,有什麼性質,什麼關係與我們的意識全然無關,我們的意識只是在認識它。認識是發現、揭露的能力,由認識揭露之後由再意志來承認。我們面對的「所有政黨都是社會事實」,這只是我們態度的一種承認,至於它是不是,怎麼是的都與我們的態度無關。我們提出這命題,只表示我們的研究證明了它就是這樣的,通過命題表示我們的承認。這種句子叫判斷,所有判斷句都是來闡明事物的與我們的意願不相干的道理的。當然在願望上誰都想指出的是真埋,但實際所闡的卻並不必然為真。對於判斷我們應牢記:凡判斷句全是賓詞對於主詞的關係問題,至於它們是何種關係這是它們自己的事,我們只是在揭露----它們原來就是如此的。
「一切政黨都是社會事實」----這就是主詞對賓詞的包含,主詞是「政黨」,政黨包含著賓詞「事實」,這並不是我們的研究叫它包含的,而是它原來就如此地包含著,我們的研究只是發現,照著它的事實性來給予承認。也可說成:賓詞「事實」原來就屬於主詞「政黨」。這樣一個判斷對我們的日常接受力也絕無問題。
這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賓詞「事實」之前還有一個修飾成份----「機能」。咱就得先放下整句先來解決這個賓詞成份:它的中心語(就是實際上的賓詞)是事實,機能只是它的修飾成分。事實是無限開放的,各種各樣,只有經過修飾,才能限製出一種特定的性質或形態,它們就賦予中心語以具體性,確實性,使之成為一個有自己獨立持征的事實。
經修飾事實雖還是事實,但在性質上被具體化、確實化----它使政黨成為一種對他物發生作用(具有能量)的事實,且這種能量又必須是「機能」的。
第一層關係是:機能是來修飾賓詞「事實」的,這一修飾使政黨(事實)有了自己的性質和形態,成為我們的直觀所把握的那種對象。
第二層關係是:「機」對「能」的修飾。因為「能」也是多種多樣、形形色色,經了「機」的修飾,就成了一種特殊的,以特別的方式發生作用的力量。
如果只說能,我們將之解釋為作用力,也可說成引起變化的動因。並不問作用力是怎麼形成的,也不考察它發生作用的機理,只要具有作用力,不管是怎麼個具有法,都符合能量這個概念。
但「能」一經「機」的修飾,就成了一種具有特殊品質的作用力。那麼這種能量特殊在哪裡,特別在什麼地方呢?這是我們的研究的關鍵所在。
機能是一種「能」和「機」不可相分的能量。
不可能由人從外部減弱或注入,它原是啥樣就是啥樣,不能設想加強或提高,也不是靜止的可以被儲存再按照需要來調配、供應,總至那作用力不是由於我們主觀意願,而是先天地與機體統一在一起的。機和能只是同一事實的兩個面:說機,是把它當作事實來考察,指的是它的存在性----有具機體;說能,是只考察它對他物發生作用,是指出它的價值方面。
一種稱做「機能」的能量必須來自它的生成,一有機體就有能量。它成為事實即從具有機體的那一刻它也就同步地擁有能量,它做為事實成熟到什麼程度其能量就處在什麼水平,永恆等同。
而任何其他類能量則是先有機體後有能量,且能量可以減弱調配,也可以被增加提高。政黨是機能事實,這一判斷的價值在於它能證明政黨不是領袖們可以胡思亂想任意捏塑彫琢的玩具,它有自己的不移規律。
唯有機能只能是同步並永恆不變。
我們用「機能」來修飾「事實」,並沒改變事實在判斷中的地位,但這種修飾卻使事實在性質上或形態上或關係上獲得了自己特殊的方面,它被充實了,使無限開放的、不確定的事實在被修飾後成為有特定特徵的事實。不管你高興不高興,政黨必須是一種----具有能量(對社會聯繫發生作用)的事實。
但它具有的又不是一種一般能量,而是與它的機體始終統一在一起的能量----即政黨天然地就是力量事實。
因為政黨天然具有能量才被我們發現,我們發現它的這種能量恰好是社會制衡所需要的,應著社會對制衡的需要,它才在後天裡形成為社會事實。
這樣一種能量究竟什麼樣?它將被還原為什麼?
這樣一種力量不可能是後天向機體輸入,不可能通過培育而獲,那它是先天的。除非不建黨,只要建成一個黨,不管你為什麼而建,不管你意識到與否,也不管你高興不高興,自覺不自覺,它都必然地具有這樣一種作用力,就是你不讓它有它也要有,你要改變也改變不了。
這種作用力什麼樣呢?那就是----
際間對峙。表現為統一內部,去作用外部,結果是造成宏觀平衡。
你看民主黨就專來抗衡共和黨,它們互從雞蛋裡頭挑骨頭,逼迫對方只活動在人類從「生」那裡擁有的那些性質內,不敢越雷池一步,誰越呢,誰就喪失了社會誠信。你再看綠營對蘭營,蘭軍緊盯綠軍,通過這種對抗,各從自己內部盡最大艱度的調動出積極性,造成陣營內部的一致,在理性內去對抗對方,這種理性對抗的後果就造成宏觀社會的制衡。政黨對峙帶來源源的活力,在程序上保證了政權的始終合法----因政權在性質上的合法已由憲法所基於的根據提供了,憲法規定一切合法的東西都必須建立在----「人人生而自由」這個原則上,這一規定就讓主觀發動的行為全都經受客觀事實----「生」的檢驗,只要行為出於「生」就為合法。因為「生」是不能抗拒的,平等性沒有絲毫問題。
那麼在對「生」的實現上當然不應有任何偏離。認識了這個顛樸不破的原理,並將之做為社會據以的不可動搖的原則,不等於普眾皆能照此履行,就要求在運作層面有相應的保障,一種能向社會提供公平的運作形式就是政黨。為什麼呢?我們的研究要觸的第二個問題是----
二、所有實際政黨都是先驗綜合事實
這是由人類意識的性質決定的:人類意識的性質從以下兩個方面決定了政黨的必然生成----其一是意識的整體性,它不能被分割,不管在意識形成時人群是怎麼被環境條件所隔離,怎麼的各自去形成各自的,但那被意識的對象卻同一的----一是世界對象(環境事物),世界事物是一致的;二是自己,自己身體上發生的各種過程(生理的和心靈的)----這就決定了人類意識在內容上的統一性。隨著人類視野的擴展,從被地球隔離開的不同角落裡,帶著各自獨立形成的意識走到一起的人類,發現那由五花八門的語言建立起的意識卻是同一個。原來意識相共的,不可割分。
二是意識在存在上卻是由各個人承載的,意識不像水像氣那樣是有共溶的狀態,意識被它的承載體分儲在每個人那裡,在使用上就有相同,有不同。這是由被意識世界的共同性決定的。這是意識內容的一致性,所以互不相同的意識體之間就表現出相一致與不相一致。這樣一個事實不是人為的,是無從避免的,是意識的先驗性質。因而也不是人力能改變的----這就是政黨先驗性的根據。
人類意識既相一致又相斥這一事實的反映形式是什麼呢?----是政黨。
政黨擁有的能力到底依附在哪裡,就在這裡獲得說明。
政黨是由什麼東西必然地決定出來的?答曰:是由意識的這種既相同又相斥的性質決定出來的。
有什麼人,什麼勢力能改變人類意識的這種既相同又相斥的性質嗎?
沒有!
那麼----也就沒有什麼人,什麼勢力能改變政黨具有的----「統一內部,作用外部」這個不變的品質。
除非不把政黨組織起來,只要被組成了,它就非是這樣一種機能事實不可。
任何政黨的客觀部分並不是人能建的,客觀部分是由「黨」這個字直接代入的,它實際是理性在存在方式上的樣態。人所能建的只是政黨的宗旨或者理念----即實際政黨的主觀性方面,像「國民、民主、民進、共產……」等等。敘述至此,我們就揭露出政黨研究一向所忽略的這個根本方面----
一切實際政黨都是先驗綜合事實。
在我的眼光看來,不論海外還是國內,在我們這個圈子裡,能看到的文章還是郭羅基的最具功力,但卻不是最為深刻,不久前他還說他要年輕些會去重建新體系的馬克思主義;無獨有偶,從網上所能看到的另一位頗具理論實力的理論家----河南宋保卓就當真在作這種努力,創建第二馬克思主義(當然創新建馬主義不等於創建新共產黨)。
面對如此生動活潑的世界,兩位具有深厚理論訓練的專門家為什麼不去設想新蹊徑卻硬要枯朽發新枝呢?我在想他們是不是可以來思考一下「一切政黨都是由人主觀創造的和先天擁有的兩股能量所合成」這個推斷呢?郭師的話就算在他的體系裡全無矛盾,可要用「人類一切判斷全是先驗綜合判斷」來看呢?
若理解「政黨具有的能量也是先天的和由人輸入」的兩部分組成。那就得遵守只有保證這兩部分能量結合後相容不悖,它才能是一個健康的政黨,發揮出的價值才是積極能量,如果政黨的先天性不能容納由人後天地主觀輸入的那部分能量,這樣的黨就要陷自身與困境。
共產黨所表現出來的正是這種情況。
做為政黨,由「黨」字直接代入的----「內部統一性與對外對峙性」這個機能依舊在發生作用----無時無刻不在尋找可以公開對峙的同類分子(即天然指向別的政黨)它必須存在在諸政黨之中才算找到自己的地基,只有對著黨類事實才能對之發生作用。事實上一經「共產」它就不是政黨而異變成政權的佔有形式,它就只能用權力不斷的製造出一些對峙力量來代替同類分子,這樣才能滿足它做為政黨所具有的「團結內部對峙外部」這個先天機能。
由人輸入給政黨的那些力量,即來自「共產」原則的能量,它指向的是一種一統,在任何領域中的一統,一統在事實上違反人類理性的既相同又相斥這個基本性質,也就是與政黨所天然具有的能量必然的對抗----共產黨眼裡的反對派、反革命不是別的,就是它做為政黨具有的先天機能之所必須----政黨是個類概念,只有是諸政黨中的一個(做為分子)它才取得合法性,任何實際政黨都只應是其中的一個,它才能合法地去對立,這種合法對立產生的才是積極價值。當它處在不能合法地去對立的條件下,就只有去創造這樣的條件,從自己內部、從社會機體的任何地方尋找可以對立的對象,因為沒有背景上的合法性,這種對立就異變成無情打擊。
無論有相當理論造詣的宋保卓怎麼努力,他的第二馬克思主義都克服不了----共產黨本身就是實際的二力對抗這個深層矛盾。
共產黨畢竟也叫黨,叫黨它就擺脫不了「黨」字具有的規定能量----在陳獨秀把十三個人召喚到上海前沒有共產黨,但他們那麼一坐一舉手中國就有了叫共產黨的集團了,這是個事實,他們當然真誠地認為共產黨是他們創立的。當時的時代視野還不能使他們思考人類理性的性質與政黨的關係,他們就鬧不清其實他們的努力只是提出「共產」這個主觀理念,體現在一大的《黨綱》上。而由「黨」字反映的那一切----人類意識的既相同又對立的這個規律(不移事實)並不是能由著他們的,試問有誰能改變意識的這一基本特徵嗎?這一狀況不是人能改變的。因而即使人把一種相反的主觀創建加到這一事實上,理性還是要表現這個規律。
共產黨的能量就是一個既要表現它的主觀意志性又要表現人類理性客觀性的自身矛盾。宋保卓先生能克服在共產黨概念內它的先驗性與它的主觀意志之間的這種矛盾對抗嗎?
胡錦濤能克服深藏在共產黨這個原則內的:作為黨它要對立,而共產卻要一統這個無從克服的矛盾嗎?不要談克服,胡錦濤連領略這一論述都達不到。
對我們說的話的正確理解是保證實踐有效性的條件。
「先進性的人」是沒有的。
「合諧社會」也不是能成立的。只有社會公平和正義。
我們會一一去揭露這些似是而非的胡說。(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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