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省杭州、寧波兩市,率先試水引發社會各界爭議的公務員「廉政保證金」制度。根據「廉政保證金」制度規定,廉潔公務員退休時可拿到在職期間每年繳納、單位貼補的一筆保證金,反之保證金則被扣減。
據有關人士初步測算,「一個公務員從踏入機關到處長這個職級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萬元『廉政保證金』」。
與此同時,北京、珠海、威海等城市,又開始了公務車改革的試點。
據報導,北京市公務車改革的試點工作已經在海淀、房山、平谷等區縣悄然興起。處級幹部最高的可以拿到1800元,而普通的科員也可以拿到200元左右。另外,試點地區還規定,鼓勵參與車改的幹部購買機關現有的舊車或購買新車,對購買新車的給予購車價格20%的一次性補貼,最高可補3萬元。
而公務員退出也採取了補償機制。讓公務員自願退出採取補償,如帶薪下海等等鼓勵措施。
2003年7月,湖南省人事廳公布:公務員可辭職帶薪到民營企業工作,辭職者照樣享受國企待遇,可以領取最高5年的基本工資補償。
質疑的聲音
眾所周知,中國的公務員體制一向為人詬病,因此,其改革的內容、方向也屢屢遭到社會輿論的質疑。但是「質疑的背後,折射出公眾對改革標準和取向的擔憂」。
針對廉政保證金,國家行政學院楊小君教授公開提出,包括浙江在內的有些地區,為加大反腐力度推出這項做法,其出發點應該是好的,但由於新制度的制定者也是新制度的受益者,其公平、公正性由此可以想見,更重要的是,這種廉政保證金制度「本質上是為公務員變相加薪」。
針對公務用車改革改革,有人認為,中國公車數量穩居世界冠軍寶座,可數額巨大的養護費用實際上成了公務人員福利待遇的一部分,現在要改革,車改補貼按級別來定,級別越高拿錢最多。結果,模糊了公務人員用車行為的公私界限,配備公車成了按級別享受的待遇,公車改革只是把這種待遇貨幣化而已。
針對公務員退出補償機制,一位資深新聞工作者指出,這實際上是由國家拿錢來贖買崗位。這種贖買,正說明公務員享受著常人不可企及的待遇,說到底還是官本位思想的體現。
為什麼質疑
美國普度大學的王聖風博士長期關注中國反腐,他認為,在當前中國人人喊反腐的大背景下,政府部門確實想通過一些新的舉措來給群眾一個交代,但是由於相關制度不齊全,致使貨幣化改革存在著一些致命的缺陷:制定過程缺乏正常的程序,致使公務員自己給自己制定標準,這很難保證最終的制度不出問題;執行過程中的監督也很難,因為中國的問題不在於缺乏制度,而是缺乏制度的執行。
還有人認為,質疑的根源在於,在所有方案的制訂中,人民這個名義上的權力擁有者和授予者實際上是缺位的,方案的制訂和實施掌握在各級領導幹部及少數專家學者手中,為改革支付成本的納稅人沒有參與決策的權力。改革不可避免地涉及對利益格局的調整和再分配,在這種背景下制訂出改革方案最終對誰有利、對誰不利,自然不言而喻了。
官方的辯護聲音
國家發改委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法制早報》記者,「公務員有關制度的改革,目前還在嘗試階段,作為一個新事物,你不能太求全責備,太要求完美,那是不可能的,當然,雖說有不盡人意之處,但你要相信,改革的方向總的來說是正確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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