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圍繞《信訪條例》的修改,強化論和弱化論針鋒相對。所謂信訪,顧名思義原是一種處理來信的低成本解決方式。但來一封信沒用,就變成了來一個人。來一個沒用就來一雙。於是信訪變成上訪,反過來成了比打官司還昂貴的一種糾紛解決方式。
儘管國家信訪局局長個人認為,「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80%以上是有道理的」。但信訪的解決率可憐只有千分之二。為了這個微弱比例傾家蕩產、或至少勞民傷財的上訪人群最近11年來卻快速增長。把信訪群體比作洪峰,那麼強化論也好,弱化論也罷。目標一致,都要想辦法泄洪才行。
而強化信訪或信訪部門的權力,等於是水漲壩高的路子。就算短期奏效,卻可能強化出一條政治上的懸河。更重要的是在現代化國家的制度框架下,作為行政部門的信訪局,再怎麼強化也有極限。信訪若能解決問題,它早就解決了。尚方寶劍若可以給,給了不會捅破基本的政體制度,中央也早就給了。你說誰最不希望希望看到遍地上訪和社會不穩定呢。
真正的泄洪之道是弱化。老子曰,「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這是古老的政治智慧。只知道強化和集權能解決問題,是我們千百年來的一個死理。卻不知道弱化和分權同樣能解決問題,甚至解決得更好。
譬如民主憲政所要求的司法獨立,就是典型的「知其雄,守其雌」。行政權是雄偉而易折的,司法權則陰柔而綿長。用司法去駕馭行政,則是在國家與公民的糾紛之間,設置消極的緩衝和中立的威權。最終化解針鋒相對的陽剛,而使公民雌伏於獨立的裁判之下。
信訪制度的初衷,是對司法的一種補充。直白的說是一種救場。但在傳統的政治氛圍下,這種補充不但沒有有效解決問題,反而強化了對司法權威的傷害。反過來成了上訪人群九死不悔的主戰場。變成了「知其雌,守其雄」。這就讓國家和公民兩方面的剛性直接相遇,把它們都逼到了一個沒有退路的角落裡。信訪局就像按摩師,上訪就像充血。按得越凶,充得越厲害。你非表態不可,而且還必須以國家的名義表態。這樣一旦不能解決問題,政治的風險和道義責任就直接落到了中央頭上。
所以信訪制度就算能把解決問題的機會增加一倍(事實上遠遠沒有),但同時卻把問題不能解決的後果放大了不止一倍。這也是為什麼頻頻要求就地信訪、嚴禁越級上訪或要求地方政府來北京接訪的部分原因。用集中的方法解決問題,就等於用集中的方法承擔風險。誰敢?
甚至在司法體系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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