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漢城中央檢察院調查,2002年7月,金某等前往日本寺廟盜得高麗王朝時期(公元918 1392)的佛畫,幾經周折最終流落到大邱地區某寺廟。因該畫繪有三尊阿彌陀佛彩圖,經鑑定,價值高達10億韓元(1美元約合1110韓元),收藏該畫的寺廟已經明確表示誓死反對還給日本。
檢察機關調查發現,金某從日本盜回該佛畫後,經多次轉手後,落到一名中國朝鮮族李某手上,李某又以4億韓元的價格賣給了私人企業家。私人企業家則把佛畫當作禮物,送給了身為佛教信徒的生意夥伴,最後才由生意人捐給了大邱寺廟的高僧。
日本方面要求按照國際慣例和文物保護公約的規定,將失竊的文物歸還原屬 日本寺廟。
但分析人士認為,檢察機關為確保審判證物,將會採取強制保全等措施收繳,不會根據日本的要求,返還給日本。
法律人士主張,首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95年提出了一個現代國際法原則,任何由於戰爭原因被搶奪或丟失的文物都應歸還,沒有任何時間限制。
其次,即使是「贓物」,如果目前擁有該佛畫的人系當作正常物品,支付合理價格購買,根據「第三人善意取得原則」也沒有必要返還給原主人。而且如果大邱寺廟主張是通過合法渠道獲得該畫,檢察機關即使查封佛畫,在審判結束後,也必須返還。
檢方則表示:「據證實,私人企業家因相信高麗佛畫系由朝鮮流出,經中國流入韓國國內的,才通過鑑定購買下來。」以此暗示將認定「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等有關情況。
如此一來,這幅珍貴的韓國國寶級文物可能會在歷經戰爭流失、偷盜交易、法律紛爭之後,最終回歸故土,光明正大地向人們展露真容。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韓國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