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受賄、貪污共計1725.85萬元,而被起訴的成都市同安鎮原黨委書記朱福忠昨(14)日在成都市中級法院受審時,竟然聲稱如果自己不受賄就會被殺手追殺。
據華西都市報報導,昨(14)日成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公訴人出示大量證據指控朱福忠受賄貪污達1725.85萬元。朱福忠對收受現金沒有太多異議,但辯稱其收的錢全是借款,還爲自己收的錢找了花樣百出的理由。
朱福忠辯稱,從成都市某建築工程公司總經理田某收到的36萬元是田某給他的「冰釋前嫌」款。他說,他和田某的仇怨極深,田某還曾經花錢雇了3個殺手四處追殺他。後來田某找到他,要給他錢。第一次他沒收,第二次田某又送錢來並說:「你把這錢收下,我們的仇怨就化解了。如果你不收的話,那就表示你還一直在記著我們之間的仇怨,那我們就一直仇下去,看最後是你吃虧還是我吃虧。」
朱福忠說,田某說這話時很誠懇,說得眼睛都紅了,另一方面怕他再僱人追殺自己,所以只好收了錢。
據報導,昨(14)日庭審直到晚間八時才結束,成都市中級法院宣布將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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