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籍華人孫聿。2004年7月31日上午10時,在南京接到華橋路派出所的電話通知,要求去該所配合瞭解一起家庭糾紛事件。隨即被該所通知扣留、沒收了手機和護照,非法被看押了近25個小時才被告知抓錯人了,讓其獲得自由。
本人立即通知了澳大利亞駐華領事館,並聘請了律師向該所進行了投訴,要求他們對此行為作出合理的解釋。南京公安部門解釋說他們這樣做是因為領導批了條子,但搞錯了對象。
南京市公安局竟然不顧法律程序,完全按照領導的批示來辦事,對外籍人士(非嫌疑人)採取非正常手段並恐嚇威脅,這是一起嚴重的事件,影響了南京的聲譽,對外界造成很惡劣的影響。
目前孫聿已經回到澳洲,正準備通過正當的外交途徑,向中國公安部紀委進行投訴、並準備通過澳大利亞當地的媒體介紹其在南京所遭到公安的非常惡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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