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夏經緯網7月30日報導,在五六十年中國的漢字改革提出的口號是「識繁寫簡」, 可是隨著歲月的推移,很多40歲以下的人都不熟悉繁體字了。再過幾十年,承載著豐富、悠久民族文化的珍貴古籍很可能成為難以解讀的古董。
報導指出,這一損失將是不可估量的。到那時,若再培養傳統文化的專門研究人才,就要先教授繁體字,其難度不亞於學習外文。
有行家指出,(1)現行簡體字很難做到與繁體字一一對應,給古籍的翻譯造成了難以逾越的障礙。對此有一種說法是,古籍也可以排印簡體字版本。其實不然!古籍中有不少字因為使用頻率低而退出了常用字型檔;另有不少字在簡化過程中被轉借、合併;(2)雖然簡體字處於合法地位,在影視、出版、書法藝術中,在港澳臺和海外華僑華人的書報及日常生活中,繁體字仍在使用;(3) 簡體字難以承載著豐富、悠久民族文化內涵,例如,繁體字的「發」與「發」在簡化字中合併為一個「發」字。於是,在一些繁體字出版物和所謂的「書法」作品中,出現了將「怒髮衝冠」的「發」寫成「發」,將畫家「程十發」寫成「程十發」的荒唐事。其實,「程十發」寫成繁體字應為「程十發」,這個名字是有典故的,「程」與「發」都是古代長度單位,十發為一程。程老的姓和名恰好「相等」,典雅而幽默。而把「發」寫成「發財」的「發」,則不免大煞風景了。
這樣的情況都是在漢字簡化時「一對二」或者「一對幾」造成的。當需要變簡為繁時,就不知道選擇哪個了。即使設計出一個包括所有繁體字的轉換程式,電腦也很難識別該和哪個繁體字對應,它哪知道「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的「發」是「發」而不是「發」。
中國政協委員王為政曾提出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後退」半步,即:把一對二、一對幾的簡化字全面排查一下,適當恢復一些繁體字,使簡繁轉化時能夠做到對號入座,避免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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