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節選朱勝文申訴書的部分章節,讓大家真正理解什麼叫作慘無人道。申訴書中寫道:「1996年10月26日,我在被捕後的第二天深夜,再次被提審。由於我再次拒絕接受在國貿城一案上對我的誣陷指控,專案組成員王林,宋鐵耕等四人便一齊上來用拳打肋部,掰骼膊往上撅。因我被鎖在鐵椅子上無法躲避,只好大聲叫喊。大約打了二十分鐘,房久林進來了。他們四人也住手了。我大汗淋漓,喘粗氣,直覺得血往頭上湧,頭昏眼花。這時房久林他們把我從鐵椅子上放出來,站在地中間。(他們)問我有沒有(接受賄賂),我還說沒有。王林說,告訴你,案子露頭的,你必須交待。我還是堅持說沒有。房(久林)大怒說:告訴你,你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你編也得編出來!我聽到這句話,極為震驚。我完全明白了,確實有人故意陷害我。王林又說,『別說你這點事,殺人犯殺了人,明知死罪,也得招。』接著他問我能不能說。我說,還真沒有。沒等我說完,王林等四個人一齊衝上來,開始踢打。接著讓我跪在地上,兩人按著肩膀往上掰骼膊,兩人在旁邊踢肋部,腰和背。他們邊打邊說,你不是能挺嗎,咱們就照一宿來。」(《我的申訴》原文第14頁)
這只是朱勝文描述的第一場酷刑逼供。過了幾天,專案組又開始了新一輪的暴行。朱勝文是這樣描述11月初的一天深夜的: 「這四個人輪番用電警棍抽,拳打腳踢。宋鐵耕掀開我的衣服,用電棍觸我的肚皮,腰和背部。每一觸,一陣刺痛,我在地上亂滾亂躲。他們把我按到床上,往背後觸電棍。我又滾到地下,大喊大叫。他們用抹布堵住我的嘴,繼續打。他們突然從床上抓起一條被子,蒙在我的頭上。我憋得眼冒金花,然後一片漆黑。當他們鬆開繩子時,我已絕望,只求一死。」(《我的申訴》原文第20頁)」
在1997年7月11日,朱勝文此時至多還僅僅是個嫌疑人專案組就在半夜將他秘密押解到遠離哈爾濱的北安監獄非法關押。朱勝文是這樣描寫他在獄中的遭遇的: 「入獄後,直接將我押到一個不足兩平米的地下室小號裡。一隻手被鎖在地環上。外面三伏天,室內卻陰冷,潮濕,滿牆流水。我沒有任何行李,晚上半臥在地上幾塊木板上。我只穿了一個短袖衫,冷得無法入睡,只好蜷做一團,熬到天亮。鎖在手上的銬子螺紋利刃深深地嵌到肉裡,幾天手脖子就潰爛一圈,晝夜疼痛。每天兩個小窩窩頭,餓得頭昏眼花。我從第二天便開始發燒,拉肚子。大小便都在馬桶裡,五天一倒,室內終日酸臭無比。大便沒有手紙,只好用手指頭揩屁股,然後往牆上抹。」(《我的申訴》原文第26頁)
從申訴書來看,專案組成員對法律的踐踏似乎沒有絲毫界限。為了繼續折磨朱勝文,專案組把他轉移到一間稍大的牢房。朱勝文寫道: 「7月21日晚上,他們突然往我牢房裡送來兩名犯人。一個叫楊誠江,一個叫李寶龍,均是無期徒刑犯人。我便成了他們看管的對象,日子更加艱難。我必須從每天早晨五點半坐到晚上八點半。稍坐不直立便遭踢打。三伏天,室內三人只有一小碗水。我根本喝不到,只能要兩名犯人的刷碗水喝。一天只能小便兩次,五天才能大便一次。」(《我的申訴》原文第27頁)
在這份萬餘言的申訴書中,專案組成員踐踏法律的暴行比比皆是,觸目驚心,令人髮指。
據知情人說,哈爾濱的酷刑冤案多如牛毛。僅國貿城一案中,幾乎所有受牽連的人都遭受過嚴刑拷打,朱勝文經歷的毒打和折磨並不是最重的。這裡的酷刑與中世紀宗教裁判所裡的酷刑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把哈爾濱稱為酷刑之都是再恰當不過了。
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要對這座人間地獄發出最後的怒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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