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來自中國的消息,2003年9月,玫琳凱(中國)化妝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一次督導就職演講中,身為法輪功學員的發言人講述了自己的修煉過程,並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由於一記者的舉報,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之後,江澤民等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610辦公室」脅迫玫琳凱公司與他們保持一致,否則公司在中國的正常經營活動將會受到干預。在壓力下,玫琳凱的深圳分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必須簽署一份行為規範保證書,如不簽署,則自動離職。已有人因拒絕這份承諾書而被迫離職。
法新社11月18日華盛頓消息,三位頗具影響力的美國國會議警察告位於德克薩斯州的玫琳凱化妝品公司,要求該公司拒絕中國要其銷售人員保證不參加被禁法輪功精神運動團體的要求。
報導說,國會議員湯姆-蘭托斯(Tom Lantos)、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和伊莉娜-羅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都是著名的人權倡導者,他們寫信給玫琳凱執行總裁理查德-羅傑斯(Richard Rogers)要求採取行動。信中說,「玫琳凱公司決定在支持中國政府對其國內一個特殊精神運動的殘酷鎮壓中起積極參與作用,這是昧著良心的。」
蘭托斯議員說,他已經知道中國當局在8月份強行命令玫琳凱公司的銷售人員簽署一個「行為準則」聲明,否則面臨開除。「我們震驚於一個美國公司,特別是一個遵循「上帝至上」的公司,願意自願參與中國政府的這場殘酷迫害,鑒別並迫害特定的一個精神運動的成員。」
報導引述玫琳凱公司的發言人奧克斯福告訴法新社的話說,那份保證書已經進行更改了。公司在收到蘭托斯信前已經開始著手修改那份需要僱員簽署的保證。奧克斯說:「當我們得知保證書是如何被栓解時,我們就知道必須要更改而且我們現在正在更改。」
據法新社的報導,奧克斯福否認有人因為拒絕簽署那份保證書而遭解雇一事,並稱十二萬銷售員工中只有一人因「多次非法活動」而被開除。
明慧網的資料表明,自1999年7月20日迫害開始以來的四年中,在中國已有超過822名學員被以酷刑折磨或毆打等方式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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