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劉荻家人和朋友提供的信息,據說導致劉荻遭到逮捕的主要事實是:在《民主和自由》等網站上公開張貼了10餘篇文章,立意追求民主自由,並批評中國政府隨意侵犯人權的行為。
十分明顯,這並沒有違法,不應當成為劉荻被捕和被長期羈押的理由。經中國政府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第二款指出:「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它媒介。」特別是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別規定:「任何被逮捕的人,在被逮捕時應被告知逮捕的理由,並應被迅速告知對他提出的任何指控。」「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應被迅速帶見審判官或其他經法律授權行使司法權力的官員,並有權在合理的時間內受審判或被釋放。」第十四條第三款(丙)則明確規定:「受審時間不被無故拖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事訴訟法》第124條、126條、127條規定,屬於重大、複雜、取證困難且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公安機關偵查加上檢察院審查,法定最長羈押期限也不過9個月零22天。秘密逮捕和超期羈押劉荻與上述所有這些規定明顯不符。
關注此案的多位法律專業人士指出:中國政府處置劉荻的方式,仍然是幾十年來鎮壓持不同政見者的慣性在起作用,不僅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而且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相關法律。
一年來,劉荻失去人了身自由,其結社自由權,言論自由權,受公正公開審訊權,受教育權等多項基本人權和其家屬的探視權都遭到了無理剝奪和侵犯。此案是典型的現代「文字獄」,也是執法犯法的惡劣案例。
人類文明史已經證明:給思想治罪和以言治罪是根本錯誤的,還證明了司法實施無罪推定原則和程序公正原則的必要性。劉荻遭秘密逮捕,被長期羈押而無緣於公正公開的司法程序,受害的不僅是劉荻一人,也傷害了中國所有熱愛民主和自由的人士,威脅到所有公民的基本權利,嚴重侵犯了兩個人權公約和損害了中國憲法的權威,是對中國逐步走向法治的改革進程的逆轉。
近一年來,對劉荻不審不放的非法行徑,在公眾中激起了深切的憂慮和極大的憤慨。從劉荻被捕的那天起,中國的民間人士就沒有停止過抗議,國際性人權組織和國際輿論也對劉荻的命運表示關切。以網路作家為主體,民間力量曾經組織過兩次大規模的簽名抗議活動,海內外1800人在公開信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其中有許多是在國際國內享有盛譽的學者和知名人士。同時,人們還用其他方式表達對劉荻的同情和對當局的不滿,不少網路人士在自己的註冊名前冠以「不鏽鋼」三字,一時之間,「不鏽鋼」遍佈中文BBS。
今年10月9日,是劉荻的生日;11月7日,是劉荻入獄一週年。一個風華正茂的女大學生,如果不是困坐監牢,一定會在自己的生日裡點燃蠟燭,她的朋友們會唱起《祝你生日快樂》,她82歲高齡的奶奶將分享孫女的快樂;如果不是困坐監牢,劉荻會在校園裡汲取更多的精神營養;如果不是困坐監牢,劉荻會寫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但是如今,蠟燭見不到了,《祝你生日快樂》唱不成了,對於監獄裡的劉荻,校園裡的歡樂變成了黑牢中的回憶,網路更是遙不可及的東西。劉荻如此不幸的遭遇使我們再也不忍坐視!
我們相信,地球上任何一個自由人,在聽說劉荻的故事後,也將會和我們一樣,不能容忍這種狀況繼續下去。在21世紀,良心犯或政治犯的存在本身就是不仁不義,就是踐踏人權和法律,我們完全有理由起來阻止!我們完全有必要起來阻止!
因此,我們提議,從10月9日起,到11月7日止,一個月內,所有同情劉荻的人,共同發起一次聲援活動。所有參加的人,按照自願的原則採取行動。例如,給劉荻寄生日賀卡,在網上獻上鮮花,獻賀詞,寫詩歌散文,發表評論文字,簽名等等。也可以採取以接力賽的方式,組織起一次「志願摹擬坐牢」活動。參加「志願摹擬坐牢」的人,在這一個月裡,自主選擇一個夜晚,把自己關在黑暗裡,不開燈,不睡覺,不工作,不娛樂,不閱讀,離開朋友,離開親人,親身體驗黑暗和恐懼,親身體驗孤獨與寂寞。我們希望用這些人性化的方式,喚起世界關注劉荻,關注楊建利李毅兵黃琦等等所有深陷囹圄的政治犯良心犯。
本活動向全球開放,特別歡迎曾經遭遇過專制迫害的各國人士參與。
所有自願參加的朋友,可以到下面的網站上簽名,簽名時註明自己準備採取的幫助劉荻的具體方式,「志願坐牢」者請註明具體日期。如果該簽名網站遭到中國網路警察的破壞而不能簽名,可以向本人獲得這個消息的來源、前面已經簽名人中之一員發E-mail,也可在相關網站上跟帖以加上自己的名字。活動的名單將匯總在有關媒體上公布。
自願參加者簽名:(按報名時間先後排序)
劉曉波
杜導斌(寄賀卡,發表評論文字,10月7日「志願坐牢」)
趙達功
廖亦武
安替
杜義龍
牟波
東海一梟
陳邁平
郭羅基
洪哲勝
胡平(同時代表《北京之春》雜誌社)
蔡楚
茉莉
王希哲
鄭義
李洪寬(同時代表《大參考》)
李強(中國勞工觀察)
陳奎德
戚欽宏
陳光中
重慶葛孝全
南京劉二安
河南安陽
宋玉峰
上海袁浪生
長沙李自民
劉嘯天
宋國華
張勇
徐水良
生日賀卡請寄劉荻親人通訊地址:
北京市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宿舍22樓4單元305號郵編100026 劉衡女士
簽名網站網址: http://www.agorae.net/qmld/Main.asp?ID=24
備用簽名網址: http://www.shuku.net/cgi-bin/forum/mainpage.pl?udir=duqin64762_cn(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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