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長約翰.朗德(John Launder)在澳中雙邊人權對話之際對本站記者說,缺乏透明度的澳中雙邊人權對話的效果令人質疑。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歷史告訴我們,只有技術的強盛而沒有言論自由及民主社會必備因素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他認為變革中國人權狀況的力量最終將來自中國內部,不怕監禁、不怕酷刑,甚至不惜生命為信念站出來的中國民主人士和法輪功成員所表現出的勇氣和力量應該得到全人類的尊敬和支持。
*只有其他國家眾目睽睽的監督才會起作用
在談到澳中雙邊人權對話時,朗德說,他很關注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安肯特所說的澳中雙邊人權對話缺乏透明度的問題。
他說,我下載了過去幾年的人權對話的總結,但資料顯示信息量是很少的。在過去5-6年我也沒有得到政府關於對話結果的答覆。我同意雙邊對話,我認為我們應該利用各種渠道追蹤和鼓勵中國。但問題是當看不到實際效果時,怎麼知道這種對話的結果呢?
安肯特說1992和1993的人權談判有更多的記錄,因為那時中國仍受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公開譴責。聯合國決議案被中國認為是反中國當局的或者反對中國人權狀況的,中國持續地為對抗這些決議案而收買和誘惑其他國家或給他們施加壓力,使這些國家不投贊成票支持通過譴責中國的決議案。
但中國在這樣做的同時又做出一些退讓,如釋放魏京生、簽署兩個國際公約,這證明中國不敢正視世界的譴責。在私下對話的情況下,你可以說什麼都行,最終你不會被監督。只有在其他國家眾目睽睽的監督之下才會起作用。
朗德還說,澳中人權對話不但沒有在實質上促進中國人權狀況的改善,反而還減輕了對中國的壓力。澳大利亞以往支持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決議案,目的是把中國人權記錄向全世界曝光,使全世界聚焦和譴責中國惡劣的人權記錄。現在澳大利亞失去了這種權威去譴責中國的人權記錄。澳大利亞應向聯合國提出譴責中國人權記錄。
*僅有技術強盛而無言論自由和民主的後果不堪設想
朗德說,中國曾經歷一個似乎有轉機的時期,在5年後也將與世界共同慶祝奧運會。但中國對自己國民的人權並不關注,也不關心本國人民。關注國民人權與關心國民正是一個現代文明國家所具備的。中國也想要成為現代文明的國家。
回顧上個世紀的歷史,我們會發現,技術上強盛的國家沒有言論自由以及沒有民主社會必備的一切因素是不堪設想的。比如我們看到義大利的墨索里尼和德國的希特勒,在他們那個時代他們有發達的技術,但人民沒有言論自由,我們看到其結果。
我不是說同樣的事會發生在中國。但是中國只顧增強實力而沒有足夠對民主的瞭解和實行民主,認同和接受人權以及為人權努力,這是令我憂心的,也給中國打上一個大問號。
像澳洲這樣的國家,正如安肯特指出的,只是因為我們要與中國進行貿易往來,而選擇了與中國進行雙邊的私下對話,而不是站在最前面讓公眾看到談判與公正的批評,認同對的,批評錯的,如中國鎮壓西藏的人民。貿易像雙刃劍,會使人失去觀點。我看過一篇法輪功的材料,法輪功的成員在勞改營被強迫服苦役。一個商人如果只看價廉的產品,而不關心生產產品的人是遭受何等的待遇,那麼這個商人的道德在那裡?相反,另外的類似產品可能貴一些,但那個生產產品的國家更注重關心工人。我想這與道德是非常有聯繫的。
拒絕公開批評應該批評的和讚揚應該讚揚的,就會拖延中國自由與民主的發展。除非中國更加開放,中國人有更多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有自由選舉權,否則中國的民主與自由還是一個大問號。
*紐倫堡審判的啟示:幫凶也要負責
朗德還說,中國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就是告訴世界,中國同意這些公約中的條約。但實際上中國沒有。任意拘捕就是一個典型的侵犯中國人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例子。另外的例子還有禁止自由集會和自由結社,例如禁止地下教會。中國想控制任何團體特別是那些遍佈全國的團體。任何想有更多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的團體想建立起來,不但得不到鼓勵,反而遭到殘酷的虐待,酷刑就是另一個觸犯國際公約的例子。近幾年來酷刑更明顯。
朗德說,參與迫害人權的有不同階層的人。有最上面的決策者制定政策,還有其下執行者執行政策。如果上層的決策者是不公正的,是觸犯人權的,那他們最終要負全部責任的。但我們從二次大戰後的紐倫堡審判看到,即使下面的執法人員只是執行命令,他們也被判了反人類罪。我想警察特別是保安人員,還有那些權力的幫凶應該明白,是到他們不得不為個人的道德判斷和所作所為負責任的時候了。
他們會不會在將來因嚴重侵犯人權而被審判或被採取其他法律行動?我很難作出結論。但基於內心良知,侵犯人權的人本身他們是知道的。我不相信中國的領導人和他們手下的很多政府官員不知道他們自己的所作所為是侵犯基本人權的,這點他們是無可否認。已經經常告誡他們了。也許應該更多地公開地告誡他們。
*變革的力量來自內部
朗德說,他認為爭取公正的力量最終還是來自中國內部,但外界人士可以提供道義上的支持。
他說,天安門六四大屠殺後,我們與許多中國學生接觸,我們不斷有個案。在80年代早期我們幫助過魏京生。他是我們幫助的人中最突出的一個。近年來我們與法輪大法也叫法輪功的成員有接觸,他們大部分是逃離中國的。我們也從他們那裡取得一些信息。另一個得到中國信息的渠道是通過像魏京生這樣的人。他來澳洲時我見了他。在他之前,我也見過Harry Wu(吳弘達)。Harry談到中國的勞改。這些是比較一般性的背景資料,而不是對中國各個方面的瞭解,因為中國太大了。
中國正經歷著許多改變,許多是有積極性的,我們也不能太消極。許多變化會導致將來產生一個更好的國家體制。但多久才能實現,要多少人為之付出才能使其實現,只能拭目以待。
*為信念站出來的勇氣應得到全人類的尊敬和支持
朗德說,回顧歷史可以知道,歐洲異見人士為反對政府而受過虐待,很多時候遭受酷刑,被監禁數年。他們都說,能使他們堅持下去的原因是外界人民對他們的支持。他們覺得他們得到道義上的支持,這給了他們鼓勵。
我可以說我沒有像魏京生那樣的中國人的勇氣,或許許多多我不會念他們的名字的人的勇氣,如在中國的自由勞工運動人士。他們不惜生命,有時因遭受酷刑或在勞改營監禁而失去了生命。還有法輪功成員,我遇到幾個曾在中國遭受監獄折磨的法輪功成員。我被這些人所表現出的勇氣和力量所感動。這也是許許多多中國人現狀的代表。不管這個人來自何處,如果這個人強烈認為他的所為在道德上是對的,有勇氣為信念站出來,而最終不惜失去生命,不怕被監禁,不怕受酷刑,我想他們應該得到全人類的尊敬和支持。
*中國應全面加入到現代文明世界中來了
朗德說,中國先後在1997年和1998年簽署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實際上中國沒有認可這些國際公約,也就是說沒有付諸實施。1991年1月中國駐美大使曾經被問及為什麼中國還沒有認同那些中國已經簽署了的國際公約,他回答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1998年6月研究了這個問題,認為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討論。
現在的問題是,這些「進一步的研究和討論」需要多長時間?在一系列的澳中雙邊人權對話中,雙方有充分時間接觸,但實際上產生了什麼結果?我沒有看到有跡象表明中國人權狀況有所改善。安肯特說過,這些雙邊對話的透明度不夠。我們沒有聽到有關對話的信息。我沒有看到澳洲公眾被告知有關人權對話的情況。甚至對非政府組織也沒有告知有關對話的實質性內容。
澳大利亞花費了巨資用於為改善中國人權狀況而提供的技術援助。但從這些援助我們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因為中國除了鎮壓宗教組織、法輪功外,還持續不斷地禁止工會領導人的自由集會,以及與執政的共產黨在公民、社會方面持不同意見的團體的任何自由集會。
所以,除非中國採取實際措施執行所簽署的國際公約,中國的民主進展是不會有所改善的。向人民提供更多物質利益使其更愉快是無可厚非的,但從長遠來講這並不能滿足他們的內心對民主的渴望。我想這是中國領導人必須認識到的和不能不接受的。他們對穩定杞人憂天,惶惶不可終日。共產黨的殘骸還在,但其意識形態已不復存。現在該是中國不單是在技術上而且是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上加入到現代文明世界中來的時候了。
*中國是個令人神往的國家
朗德還說,中國是令人神往的國家,有悠久的歷史和文化,可以為世界作出很多貢獻。中國人民應有機會,而不是被強制性地與世界合作。
全世界人類的共同本性和共同面臨的問題我都明白。我知道基本的需要,滿足了基本的需要以後,下一步就是要使精神得到發展, 同時發展能夠談論和思考我們的需要的能力。
在澳洲像其他人一樣,我可以批評何華德、霍克或基廷的有損人權的做法,也許只是直接針對澳洲的利益而不是對全人類的利益而言,我在澳洲可以說這些事情,他們可能不喜歡我說,但他們知道我有權說出來。你在中國就不能這樣。像法輪功所說的我並不完全理解,但法輪功有權表達其內涵,特別是忍耐和寬容,誠實和真誠對自由社會都是很重要的。
中國很大,地位很重要,應該在人權方面起到一個帶頭的作用才是。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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