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去修摩托車,被人坑了。同事知情後,同事埋怨道:「你就是辦事不講究,不認識的地方,怎麼隨便相信人家?吃過虧就吃虧了,以後,千萬注意就是了,還摞摞個啥勁。」朋友知道後,對我說:「這事交給我,我給你找黑社會的老大,保準跟你兩天結案。」我說:「我本人就是幹工商的,個體戶坑人本來就歸我們管,我何苦六指手撓痒痒--多一道子?!」
於是,我投訴消費者協會。消協派人通知經營者,可經營者說,經保委說了,沒有經保委的批准,任何人無權通知和詢問個體戶,否則,就是干擾個體戶的正常經營。我和消協的同志一塊去找經營者,經營者揚言要我趕快離開,不然,就打電話讓經保委把你給抓起來。於是,我求助經保委,說盡了好話,總算拿到了經保委「同意消協處理」的批復。當我把批復交到消協領導同志們的手裡時,消協領導說:「此事系經營者欺詐行為,管轄權在工商所,你去找工商所罷。」
到了工商所,工商所積極受理此案。經營者答應當天下午退回多要的款項。
不料事隔一夜,經營者以工商所袒護自己人為由,大鬧工商所。辦案人員規勸說:「人家比你還帶勁,吃點虧就算了罷。」我表示一定要爭個裡表,辦案人員以收管理費忙推拖。我便投訴縣工商局,辦案人員著手調查,經營者家人來局鬧事,並揚言說:「身為個體股長,吃拿卡要貫了。修車掏錢,霉他了,才故意報復。」有的同事們說,「看看,不叫你摞摞,你偏寧勁,出事了吧?」一為要好的同事勸導說:跟老百姓摞摞,摞摞不出啥道道。見無人過問,經營者的家人鬧的更凶了。於是,我兩次求助110,一位干警說:「修車無價,別說多給你要了190元,就是多給你要1000元錢,你也得給人家。這事叫我羅羅,恐怕比這拿的更多。前幾天,一個外地修車的,叫他拿一百,他不拿。等110去後,人家給他要二百,他不是照樣得拿?!你這還是碰到的好老百姓,要是換個難纏的主,非把你纏秕不可。自經保委成立以來,打架鬥毆,制假賣淫,我們派出所都沒辦法,何況你的這點小事?!」
半年過去了,我依然等待處理結果,辦案人員說:人家說你的車是推來的,騎著走的。時間長了,無法取證。我說:根本用不著取證,我的車是50 木蘭,經營者硬先說給我換的是60曲軸。60的曲軸是怎樣換在60車上的。這不是明擺著的坑人嗎?!再去工商局,人家說:人家說了,人家不光要找你的事,還要告你呢?!我們不能再處理了。再處理下去,對你不利。我們不處理,完全是為了你負責。何況,時間隔得太長了,無法取證了。
別人權益受侵害之後,只是啞巴吃黃蓮-_-_心心裏有數,而我卻像阿Q_一樣,到處投訴,得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冷遇。朋友告訴說:不就是幾個錢嗎?從那裡鼓搗點不比這兩個錢多!國與國之間尚且以土地換和平呢?何況個人。李沛謠身為人大副委員長,官大不大,因為同一位竊賊瞎認真,結果被小偷殺害。叫你說,值得嗎?!人家老百姓,就是到處霉你,你又能怎樣?!我無言以對,想起了一位干警曾告訴我的一句話,同老百姓打交道,早晚有你服氣的時候。今天看起來,我終於服氣了。我知道,這或許是「小逆」也不得道的緣故罷。
遇見朋友,朋友問那事處理的怎樣?我搖搖頭,朋友說:這事,要是找老大,怕也不會惹這一肚子氣。此時的我,只好點點頭。用一位朋友的話來說:沒事別找事,無事趕緊退,一旦粘身上,問問黑社會。我聲言要高下去,朋友說,老實人就會瞎膩抹,就你的瞎認真,得罪多少人,你都成了地方名人了,再告下去,別人準會該叫你「四大名捕」了。跟人家老百姓羅羅人家笑話。我說:跟這樣的老百姓不羅羅,跟當官你敢羅羅嗎?!朋友說:不敢。我說:那還要法律幹啥?朋友見不聽勸,便說我瞎認真。
投訴無門,只好求助法院。我交上了訴訟費以後,人家託人了說:願意請客。我說:拿我自己的錢請客,用自己的錢辦人家的事,那算什麼請客。中間人說:殺人不過頭墊地,得理也得讓人。法官說:你是個體股長,你跟個體戶打官司人家笑話你?我說:誰規定個體股長就不能同個體戶打官司。法官先生堅持調解,我不同意。法官冷笑一聲說:你就等著裁決吧?!
前些年,某地新建一座鐵塔。一城裡賣蘋果的人講:「這麼高的鐵塔誰要是能爬上去,我就拿十塊錢?」一鄉下人一口氣爬上了塔頂。而城裡人卻不認那壺酒錢。鄉下人見城裡人耍賴,便拿城裡人的一個蘋果吃。城裡人便把鄉下人打得頭破血流,又帶人追到醫院毒打。醫院報案要求嚴懲打人者,公安干警準備抓人。可鄉下人的族人怕報復,主動提出私了。被打者向打人者賠禮道歉,並賠給打人者500元錢。
在一些農村,村長調解最為普遍,有的調解起到了安定團結,但有的竟然公開置法律生活與不顧,為拐賣婦女兒童出具「合法」手續,有的為流氓滋事開拓,有的為人家判決妻子的歸屬,有的竟敢調解強姦案件,調解強姦幼女案件,甚至人命案。大量的違法現象的存在,很難保證人民調解的公正性。近來,又看到在一些農村調解的情況,小至一般矛盾,大到殺人放火強姦,村長出面調解的事時有發生,一村長竟為拐賣婦女兒童出具「合法」證明,這或許也是人民調解的一種吧?!
當然當政治原則高於法律,人情原則高於司法原則,那麼這樣的國家很難說實現了現代化。但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群體,如果不能自覺地遵守,或不拿法律當蛋玩,或群體極端仇視商鞅一樣仇視依法辦事者,那這個國家和人民很難說就是一個聰明的群體,說明他們沒有步入真正現代社會的大門。(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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