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楊建利拉出來起訴、審判及至判決,首先是做給美國人看的。自從楊建利消失的第一天起,妻子付湘及其支持者就與美國國務院、國會等機構聯繫,請求幫助。自從我被放回來之後,眼見著一撥一撥的黃皮膚黑頭髮的人去找藍眼睛金頭髮的,要人評理,向人求助,看了直叫人心酸。天下怎麼會有這樣下作的「家長,」經常把自己的兒女當人質,以死、以長期的徒刑相威脅,向鄰居索要贖金!
今年6月25日,美國國會眾院無一通過1反對票通過199號決議,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被關押的民運人士楊建利,並且提醒中國政府注意楊建利被關押案對美國和中國關係的影響。同一日,美國參議院提出新議案S.Res.184,要求中國政府結束非法超期關押,無條件釋放楊建利。死要面子的中國政府,已經向外面喊了好一陣子了,說自己是法制國家,可這次楊建利的案子明擺著又給自己丟了臉,於是立即行動起來,把人拉出來起訴、過堂、判刑、乃至下監,一切「依法辦理,」看你多管閑事的美國人還叫嚷什麼!
楊建利既然以間諜罪和非法入境罪被起訴,也一定會以這兩項罪名被定罪判刑。原因很簡單:受政府控制的中國司法系統,通常是在知道或者決定如何處置人犯之後才進入起訴程序的。這在寫作上叫倒敘,就是先寫結尾再寫開頭的意思。人抓了之後,關了長長短短若乾時間之後,起訴和不起訴是一大關鍵。一旦起訴了,一定定罪,而且是按起訴書上所控罪名一字不差地定罪。說中國的法院在開庭之前就寫好判決書,一點都不算過分。中國自從有了「獨立的司法系統」以來,對楊建利這樣的政治犯、思想犯還沒有過一起當庭無罪釋放(acquittal)的例子。在中國「無罪釋放」就是不起訴,就是共產黨對你寬大處理。不過在開釋之前,關你多長時間都是活該,因為政府從來不會錯。政府也從來不給你失去的青春年華,和丟失的與家人在一起的天倫之時賠償。
楊建利會被怎樣判?按目前的起訴來看,楊建利不會被輕判。因為起訴的是兩項罪名,其中非法入境罪的刑期是1到3年,而間諜罪是10年以上直至死刑。這樣的起訴表明中國政府不想從輕發落楊建利。從輕發落是只以一項罪名,即非法入境罪起訴,裝模做樣開庭,判個正好是楊建利已經被關押的時間,然後放人。看來中國政府不想走這條既給自己下臺,又給美國政府面子的便捷之路。既然如此,楊建利兩罪併發,刑期可能會被判在13到15年左右,還要看他的「認罪態度」如何。如若是屬於「抗拒從嚴」的,那刑期還要長。
不過,楊建利下不下監或坐多長時間牢,跟他所判刑期沒有多大關係。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中國政府明裡不給美國人面子,暗裡一定會給,而且是在確保能用給面子換來好處之後。楊建利坐牢時間的長短只跟美國政府和國際社會施加多大的壓力有關。可惜現在中美關係趨緩,且美國正有求於中國在反恐上脅助,所以現在美國政府不會做出極端的姿態,強逼中國放人。而中國政府恰是看準了這一點,才作強硬狀,暗地裡尋找敲詐的機會。
分來析去的,差點忘了中國政治最本質的一點:黑箱操作所帶來的不可預測性。但願中國政府這次來個小兒逆返心理,按我如上所說的相反去做,不定楊建利間諜罪,只以非法入境罪輕判放人。如若真是這樣,我這篇文章也就不算痴人說夢。
(原載《新世紀》)(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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