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杨建利拉出来起诉、审判及至判决,首先是做给美国人看的。自从杨建利消失的第一天起,妻子付湘及其支持者就与美国国务院、国会等机构联系,请求帮助。自从我被放回来之后,眼见着一拨一拨的黄皮肤黑头发的人去找蓝眼睛金头发的,要人评理,向人求助,看了直叫人心酸。天下怎么会有这样下作的“家长,”经常把自己的儿女当人质,以死、以长期的徒刑相威胁,向邻居索要赎金!
今年6月25日,美国国会众院无一通过1反对票通过199号决议,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被关押的民运人士杨建利,并且提醒中国政府注意杨建利被关押案对美国和中国关系的影响。同一日,美国参议院提出新议案S.Res.184,要求中国政府结束非法超期关押,无条件释放杨建利。死要面子的中国政府,已经向外面喊了好一阵子了,说自己是法制国家,可这次杨建利的案子明摆着又给自己丢了脸,于是立即行动起来,把人拉出来起诉、过堂、判刑、乃至下监,一切“依法办理,”看你多管闲事的美国人还叫嚷什么!
杨建利既然以间谍罪和非法入境罪被起诉,也一定会以这两项罪名被定罪判刑。原因很简单:受政府控制的中国司法系统,通常是在知道或者决定如何处置人犯之后才进入起诉程序的。这在写作上叫倒叙,就是先写结尾再写开头的意思。人抓了之后,关了长长短短若干时间之后,起诉和不起诉是一大关键。一旦起诉了,一定定罪,而且是按起诉书上所控罪名一字不差地定罪。说中国的法院在开庭之前就写好判决书,一点都不算过分。中国自从有了“独立的司法系统”以来,对杨建利这样的政治犯、思想犯还没有过一起当庭无罪释放(acquittal)的例子。在中国“无罪释放”就是不起诉,就是共产党对你宽大处理。不过在开释之前,关你多长时间都是活该,因为政府从来不会错。政府也从来不给你失去的青春年华,和丢失的与家人在一起的天伦之时赔偿。
杨建利会被怎样判?按目前的起诉来看,杨建利不会被轻判。因为起诉的是两项罪名,其中非法入境罪的刑期是1到3年,而间谍罪是10年以上直至死刑。这样的起诉表明中国政府不想从轻发落杨建利。从轻发落是只以一项罪名,即非法入境罪起诉,装模做样开庭,判个正好是杨建利已经被关押的时间,然后放人。看来中国政府不想走这条既给自己下台,又给美国政府面子的便捷之路。既然如此,杨建利两罪并发,刑期可能会被判在13到15年左右,还要看他的“认罪态度”如何。如若是属于“抗拒从严”的,那刑期还要长。
不过,杨建利下不下监或坐多长时间牢,跟他所判刑期没有多大关系。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中国政府明里不给美国人面子,暗里一定会给,而且是在确保能用给面子换来好处之后。杨建利坐牢时间的长短只跟美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施加多大的压力有关。可惜现在中美关系趋缓,且美国正有求于中国在反恐上胁助,所以现在美国政府不会做出极端的姿态,强逼中国放人。而中国政府恰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作强硬状,暗地里寻找敲诈的机会。
分来析去的,差点忘了中国政治最本质的一点:黑箱操作所带来的不可预测性。但愿中国政府这次来个小儿逆返心理,按我如上所说的相反去做,不定杨建利间谍罪,只以非法入境罪轻判放人。如若真是这样,我这篇文章也就不算痴人说梦。
(原载《新世纪》)(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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