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法官肖廷知法犯法,犯下強姦罪,日前被該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
據瞭解,肖廷在法院工作多年,1999年與受害人範某相識。2000年秋,範某因姐夫的一起民事訴訟案找肖廷幫忙。同年9月16日,肖廷以到其家談案子為由強姦了範某。
據悉,案發後範某曾找人打電話給肖,要求5萬元私了,被肖拒絕。次日,範某報案。庭審時,辯護人對肖廷做無罪辯護,認為,被害人範某與肖有性關係史,範某與他人串通,意圖敲詐5萬元未遂才報案,屬於有預謀製造的「強姦」案。公訴人認為,無論肖廷與範某以前發生過多少次性關係,只要這一次是強迫就屬強姦。
法院經過長達兩年半時間的審理,一審判處肖廷5年有期徒刑。肖不服提出上訴,被該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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