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政府是否已在葉太和梁錦松辭職一事上吸取教訓,若已經吸取了教訓,那麼有幾件事情就不能夠再做的,第一,不應該再倉促就二十三條立法,需要給予公眾多點時間進行討論及諮詢。同時,應該把以前所有不合理的法律全部取消,改為採用一些符合潮流的法律,以及採用「最低限度的立法」原則,不應該過份立法,很多法律本來不需要立政府卻硬要立,如取締團體的「禁制機制」條文。舉凡超越了需要而立的法,就必定會削弱人權的,也因此破壞了《中英聯合聲明》,《中英聯合聲明》列明香港人原有的人權自由五十年不變。
*保人權自由推白紙條例
另一方面,李柱銘強調,政府若吸取到教訓,便應該推出白紙條例。但他不同意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指依照現有的《國安條例》藍紙草案內容推出白紙條例,因為藍紙草案部分條文應該刪除掉。李柱銘指出,香港、美國和英國的大律師公會均提出了很多寶貴的意見,應該根據他們的建議進行修改,以完全保障香港人的人權和自由作為第二個大原則,推出白紙條例。
他說,無論由誰替換葉太,都應該根據這兩個大原則去做事;若新任保安局局長仍是像葉太那種態度--又要盡快立法,又不理睬別人,又不聽取意見,又霸道,便於事無補,市民仍會覺得很反感。李柱銘認為,應該從頭到尾再度審議二十三條所有條文。
*只有葉太負責太不公平
他強調不想把二十三條立法個人化,葉太是有很多地方令市民覺得不順眼,但最重要的是條文,他反問條文有多少要由她負責,有多少是由中央和香港政府負責?但現在全部由葉太一人承擔全部責任,李柱銘覺得很不公平。
李柱銘認為政府在處理葉劉淑儀請辭一事上做得「很漂亮」,他並稱讚葉太說得出做得到,因為葉太月前曾聲言:「若未能成功完成這項立法工作,就會引咎辭職!」相比之下,梁錦松本來一早便要為偷步買車涉嫌逃稅案辭職,但拖到今天才請辭。
被問及梁錦松的辭職是否與廉署的報告有關時,李柱銘說可能是作為交換條件,以辭職換取不起訴,不過,李強調過早猜測對梁和政府都不公平,所以李不想進一步談論上事。
對於葉太和梁錦松辭職能否提升市民對高官問責制的信心,李柱銘說可以,但市民對特首董建華有什麼看法是目前最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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