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副市長、成都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致公黨中央常委、致公黨四川省委副主任委員、致公黨成都市委主任委員、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王忠康利用其擔任成都市副市長的權力,多次收受民營企業主贈送的禮金和貴重物品,金額巨大;違反國家出入境管理規定和外事紀律,弄虛作假在西藏辦理出入境證件,在澳門和美國拉斯維加斯參與賭博活動。其主要違紀違法事實是:一、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期間,到澳門參與賭博活動6次,收受民營企業主提供的賭資折合人民幣3.92萬元;二、2002年2月,王忠康率團赴美參加「中國周」活動,並指定3名民營企業主隨團出訪,在代表團結束公務活動回國後,王擅自繞道到拉斯維加斯進行賭博,接受民營企業主提供的賭資折合人民幣8600元;三、1999年至2000年,王忠康收受民營企業主所送禮品禮金折合人民幣12.51萬元。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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