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一邊將受害者送往醫院搶救,一邊在現場進行細緻的調查走訪。據現場群眾反映,當天凌晨3時許曾見受害者駕摩托車搭乘一名女孩路經小巷內,不久就聽到了男子的「救命」聲。隨即看見兩人駕兩輪摩托車駛離現場,受害者搭乘的女孩也消失了蹤影。現場沒有留下有價值的物證。受害者送往醫院後仍昏迷不醒。
經醫院全力搶救,第二天傷者李某終於從死亡線上被拉了回來。據李某反映,其平時喜歡上網,今年6月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女孩,並留下電話號碼給對方。6月25日晚,李某接到該女孩的電話,約他出去「見面聊聊天」。
李某應約出去後與該女孩到一家夜總會聊天,凌晨3時許,該女孩叫他送她到女友家中。李某駕摩托車搭該女孩到北際路同濟醫院小巷,該女孩又稱借用李某的手機呼其女友,正打電話間李某即遭三名歹徒襲擊,其中一名男子挾持女孩,另二名歹徒搶劫李某身上的一臺諾基亞8250型手機及現金人民幣220元。反抗中李某被捅了六刀,該女孩的姓名、住址李某一概不知。
「神秘少女」浮出水面
邊陽所刑偵中隊經過分析後認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特大持刀搶劫案,從案發到女孩不知去向這一情況看,該女孩很有可能是這一搶劫團夥的成員,作案手段是由該女孩通過上網聊天的方式引出受害者,並將受害者引至事先埋伏好的偏僻路段進行搶劫。
為了獲取更多的線索,刑偵中隊民警對南寧市各派出所的報警情況進行了對比,民警們驚奇地發現,在南寧市利用這種手段進行搶劫的案件已發生多起,同樣的方式,同樣的人員,由此民警斷定這是由一個團夥實施的一系列搶劫案。
邊陽所展開了緊張的偵破工作。在案發現場,民警查獲了一隻正在使用的傳呼機,經過核對,此機不是受害者所有。圍繞著這一線索,民警們展開了大量的偵查工作,終於發現南寧W中學的一個電話與現場遺留的傳呼機有過聯繫。
民警再到南寧W中學調查,發現該校高一年級女生陳倩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當時陳倩已報名參加全國推新人舞蹈大賽前往北京參賽。8月8日,經過與全國6000多名參賽選手的激烈競爭,代表南寧隊參賽的陳倩脫穎而出,奪得全國民族舞第三名。
從北京回到南寧,沉浸在喜悅中的陳倩還沒來得及走上領獎臺就被民警請進了派出所。面對民警的循循教導,十六歲的花季少女陳倩終於意識到了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如實向民警供述了自己所參與的包括「6.26」特大持刀搶劫案在內的一系列搶劫案。
根據陳倩的供述,邊陽刑偵中隊的民警們又馬不停蹄於8月9日和8月14日將另兩名準備外逃的涉案人員李某某和陸某抓獲。
網上「釣魚」施搶劫
通過對李某某等人的審查,民警們共破獲各類搶動案12起,重大盜竊案1起,這一團夥共搶劫手機12臺,現金3000餘元。所搶手機全部銷給路邊行人,所得贓款已揮霍一空。
李某某等人於今年4月結成搶劫團夥後,在南寧市北際路、望州北路、南湖廣場、獅山公園、麻村等地大肆進行搶劫,幾次得手後,李某某又想出了新的主意,罪惡的念頭指向了自己的「親密女友」陳倩。李某某授意陳倩通過上網勾引網上男子實施搶劫,開始陳倩極不願意,但經不起男友的軟硬兼施,最終答應了。
從今年6月開始,陳倩每天都在南寧市各個網吧上網與網上男子聊天,並索取對方電話號碼,從中篩選比較好的「吉祥號碼」,按照他們的想法,「擁有好電話號碼的人比較有錢」。白天該團夥開著摩托車「踩點」,晚上由陳倩約網上男子出來聊天交朋友,然後假稱送其回家或找女友,將網上男子引至事先選好的地點後實施搶劫。
在此案的偵破中,民警們的心情一直極為沈重。從一名學校重點培養的優秀學生淪落為一名重大搶劫犯罪嫌疑人,陳倩的行為有其可悲可恨的一面,但是到底是什麼原因促使這一位本該有著錦繡前程的十六歲花季少女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離異家庭少女走歧途
陳倩有著一個破碎的家庭。在幼年的時候,陳倩父母離異,法院判決陳倩歸父親撫養,但父親拒不撫養,母親亦不願撫養。出生僅7個月,襁褓之中的陳倩就遭到了父母的遺棄,只得與奶奶相依為命。
但奶奶畢竟年事已高,帶著她生活艱難。後來,遭受家庭不幸的姑媽看著侄女可憐,將她領來撫養,但姑媽也是個沒有固定收入的人,整日在外為生計而日夜奔波,照顧了陳倩的溫飽卻忽視了對陳倩的教育。陳倩從小就生長在這樣一個缺乏父母關愛,缺少家庭溫暖的環境中。1999年,年僅13歲的陳倩偶然認識了16歲的李某某,兩個本來還算少年的人卻過早地談起了「戀愛」。
與李某某的「戀愛」,成了陳倩人生的一個轉折點,也為她日後參與搶劫種下了一棵苦果。兩人的「戀情」被雙方家長發現後,家長不是採取教育開導的方式,而是以簡單粗暴的方法進行打罵,這對於「苦海中泡大」的陳倩來說,她是從李某某身上「尋找著一種男性的關懷。」
隨著陳倩年齡的增長,「當我上了高一以後,隨身心的發育逐漸成熟,對這段迷茫的感情持以否定我提出了分手,可在他堅決的態度下我不敢做得太絕……他使得我的純潔和素質飄到九霄雲外,我深知自己無法挽回,於是就再沒心情學習,總在想方設法迴避生活、沉淪……」「在他的威脅下我無法不熬夜給他做魚餌,想起暮夜沈重的夜,我不由得心有餘悸。」(摘自陳倩「懺悔書」)
民警在對陳倩的訊問中發現,陳倩的法律意識相當淡薄,這與她作為一名成績優秀的高中生的身份極不相稱。陳倩被抓獲後,面對民警的訊問竟流露出一副無所謂的態度,自以為沒有親手持刀搶劫,自己只不過是充當了「魚餌」,此案與她無關。
民警訊問完後,陳倩竟問辦案人員何時送她回家,絲毫不知自己的行為已涉嫌重大搶劫,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當民警對她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後,陳倩這才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但是痛哭流涕又有什麼用呢?
一顆璀璨的新星過早地隕落了,作為家長、學校和社會,誰該為陳倩的罪過負責?又有誰來為還有千千萬萬的徘徊在罪惡邊沿的青少年承擔起應有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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