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商報》報導,2001年7月27日晚,一名竊賊在寶雞市公安局作案時當場被擒。經審問,竊賊交代說他近3年來在市公安局局長範太民辦公室行竊30次,共盜走人民幣11萬多元,還有金戒指、金手鐲、名牌手錶等貴重物品。
索賄受賄10餘萬收受禮金30多萬
8月9日,調查組開始對範太民涉嫌收受賄賂、禮金等問題進行調查。辦案人員發現,範太民在任寶雞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副局長、局長期間,索賄、受賄10餘萬元;收受禮金30多萬元;非法佔有企業四室一廳住房一套;1994至1999年,多次指示他人虛開稅務發票20餘萬元在下屬單位報銷,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供自己支配使用,僅請客送禮就花去4萬多元,並違規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謀取暴利。
明裡清正廉潔暗裡大肆斂財
然而,多年來範暗中大肆索賄受賄、違紀違法的同時,表面上卻大談遵紀守法、大做清正廉潔文章。1995年5月,一個體戶送給他3萬元存摺,當著局監察室主任的面,他在存摺上寫下「我雖然沒有錢,但我有人格、有黨性……我視不義之財為糞土……」當場將存單退還來人。寶雞市今年設立「519」廉政賬戶後,唯獨範署上真名實姓交了2700多元的有價證券。範還極力粉飾自己樸素和節儉,在任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到局長的數年間,他經常腳穿解放鞋,肩背綠挎包,竟贏得了「挎包局長」的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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