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太原11月25日報導, 昨天,山西呂梁地區中陽縣「11 22」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後第三天,調查中暴露出一些令人不解的「怪事」:當初安檢人員前腳剛走,煤礦底下就響起爆炸聲;事故調查進入第三天,有關部門卻對煤礦性質至今難下結論。
前腳要求關停,後腳就聽爆炸
中陽縣煤管局副局長高和平、總工程師喬俊全介紹,發生事故的兩天前,即11月20日,縣煤管局局長張學亮帶領包括5人在內的安全檢查組到該礦井進行檢查,發現煤礦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井外用於井下通風的主扇一直沒裝備、井口沒有安裝放墜罐、礦井圖紙不全、井下其他通風設備也不具備。煤礦不存在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必須停止井下一切作業進行整頓。然而,煤礦負責人劉拴照等人卻仍讓工人下井作業,對煤管部門的決定「置若罔聞」。據事故調查組的同志講,正是由於安全設備的不到位,導致井下通風不暢、瓦斯積聚,才釀成了爆炸慘禍。
曾參與安全檢查的高和平和喬俊全說,喬家溝礦的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但安檢後2天就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確令人痛心。他們認為,這與煤管部門監管不力有關係,但礦領導不聽從煤管局檢查意見按要求進行整改,繼續進行井下作業才是造成了事故的直接原因。他們訴苦說,現在煤管部門的權力太有限,上門檢查只能給下個「三定通知書」:給出整改意見,促其限期完成。像罰款、查封設備等手段根本不在他們的職權範圍之內,這給鄉鎮煤礦關停整頓工作帶來很多不便,也是導致監管不力的原因之一。
三方各執一詞,煤礦性質無人說清
事故調查進入第三天,政府、煤管部門與礦主等三方卻對煤礦性質各執一詞,難以定論。
中陽縣分管工業的副縣長張志剛說,喬家溝煤礦原是縣營煤礦,屬於地方國有,後吸收了個人資金,改為股份制企業,但他不知道由誰控股,平時大家都把該煤礦當成縣營煤礦對待。縣長張彥生告訴新華社記者,煤礦的性質他也不太清楚,這需要進一步調查。縣煤管局高和平和喬俊全表示,原國有煤礦改制後,他們雖然不清楚由誰控股,但他們一直將它作為縣營地方煤礦對待,爆炸發生後他們也是這樣向上級部門匯報的。
對原喬家溝煤礦進行改造的主要投資者、礦主劉拴照則一再強調,煤礦是他們3個人共同籌資建設的,不是縣營煤礦,更不歸地方國有,屬於個體私營企業。
許多礦工和附近後溝村村民告訴新華社記者說,這個煤礦其實就是礦主劉拴照一個人的,根本不是地方國有煤礦。
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小煤礦關停整頓的有關規定,縣營即地方國有煤礦不在此次關停整頓之列。據知情者透露,地方領導和煤管部門說煤礦屬於地方國有,是怕承擔「小煤礦關停期間頂風作案」以及監管不力的責任;而礦主一再強調是個人煤礦則是害怕政府會將煤礦沒收、收歸國有。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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