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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慘劇屍體被強行火化 公安部門決定封鎖消息

 2001-09-05 15: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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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晚,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職高,發生了一起寄宿學生之間因借錢糾紛引起的兩死兩傷的刑事案件。死者之一張詹,是聽到隔壁宿舍有響動跑來看究竟,結果被凶手刺傷的。此後13個小時裡,知道學生家裡電話的學校並未通知家長,張詹於次日上午11:00左右,在沒有一位親人在場的情況下,孤獨地死在醫院裡,年僅17歲。當日下午三點多,張詹父母得知消息趕到縣裡後被告知:孩子已被拉到火葬場。

  9月初,正是學生們迎來新學年,高高興興開學的日子。但是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職高學生張詹的父母,卻再也看不到兒子背著書包去上學的身影了。張詹的媽媽,從那天目送兒子騎著車歡蹦亂跳地在鄉間的小路上漸漸遠去,再見到的竟是兒子的骨灰盒。多少次哭得昏死過去的母親說她不明白:孩子受了那麼重的傷學校該不該告訴家長?誰有權利在父母不知的情況下就解剖了孩子的屍體?為什麼孩子死後直接就被拉到了火葬場,準備火化?

  8月15日,「法治週刊」收到了張詹父母的第二封投訴材料。8月23日,記者趕赴1000多公里外的河南固始縣採訪。

  張詹家位於離固始縣20多公里的洪卜鄉。記者乘車出固始縣城行駛了大約20多分鐘,汽車拐進了右側的一條土路,又走了大約10多分鐘,汽車停在了一棟蓋了層新瓦的舊土坯房前。也就是說張詹的家長如果得知兒子受傷的消息,最多個把小時就能夠趕到縣城。

  一到門口,迎出來的張詹媽媽拉住記者的手泣不成聲。同時還有兩位顫顫巍巍的老人也不住地抹眼淚。家人告訴記者:這是張詹的爺爺、奶奶,都已經80多歲了。

  一家人稍稍平靜下來後,張詹的父親張兆華開始敘述孩子的死。他說:

  7月15日下午3點多,村長急匆匆地找我說:張詹可能在學校裡犯了事,讓趕緊上派出所去一趟。我想孩子平常挺懂事的,能惹什麼事兒呢?趕緊湊了1000塊錢和他媽就往派出所跑,想假使孩子真惹了什麼事好拿錢把孩子贖回來。

  趕到派出所,大隊書記和派出所的人不由分說又帶著我們又往縣裡跑。先到的縣教育局,教育局大門緊閉,裡邊全是警察。我們打了半天電話找不到一個領導,沒有人告訴我們孩子到底出了什麼事。直到下午4點多派出所所長和大隊書記才得到消息:孩子死了,屍體已經被拉到火葬場了。孩子他媽聽到消息當時就一頭栽倒在地上昏死過去,我只覺得滿腦袋頭髮都要炸開了,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大隊書記、派出所所長帶著我們包了一輛車又趕到火葬場。火葬場也是大門緊閉,院裡全是「110」警車和警察。門外站滿了圍觀的群眾和受害人家屬。我們擠到門口大聲嚷:「我是孩子的父親,讓我進去看看孩子!」但是把守的人死活不讓進。

  快下午5點的時候,出來一些領導說要給遇害的學生家長開會,告訴我們:14日晚上10點多,縣職高寄宿的學生趙寶柱找另一位同學崔金鵬借5元錢,崔不借。趙找了幾個同學打了崔,崔被打急了,掏出刀子在宿舍裡亂刺,當時刺傷了3位同學,你們的孩子是跑過來看,被刺傷的。趙屬於「吃黑」,崔屬於自衛,你們的孩子屬於被誤殺。說完便要求我簽字要火化孩子的屍體。這時趙寶柱的屍體已開始被火化。趙的爺爺要求見孫子一面,被從三層台階上甩下來慘叫不止。我又氣又嚇渾身發抖。張詹的母親身體一直不好,見不到孩子在火葬場又幾次昏死過去。

  由於孩子的姨、大爺等都在北京打工,我們苦苦哀求等他們回來再看孩子一眼,這時得知消息的本地親戚也紛紛趕到了火葬場,圍觀群眾也都抗議強行火化孩子的屍體,現場的人才答應暫停火化。

  15日晚上,現場的人說要給孩子洗澡、穿衣服了,才讓我過去看看孩子。兒子躺在那兒,只穿了一條褲頭,渾身黃了吧唧的,好像是血都流光了。孩子一側的肚子上有兩處傷口,從胸部到肚子的中間,還有一條挺長的口子,針縫得潦潦草草。我問這條長口子是怎麼回事?答是解剖屍體留下的。

  第二天,孩子在外地打工的親人陸續回來了。下午,還是要求我簽字火化。沒辦法,我只得簽字,下午5點孩子的屍體被推進了火化爐。

  張詹的父親說完這些,將頭扭向一邊,不住地用手擦著眼淚。

  旁邊的親屬告訴記者:張詹的父親簽完字回來後嚎淘大哭,一下下用自己簽字的手煽自己的耳光。

  張詹的媽媽指著褲子上的破洞和膝蓋上的青紫色傷痕說:「這都是在火葬場的時候栽的。這些天想急了我就抱著兒子的衣服哭一場……」

  張詹的父親接著說:孩子被火化後的第二天,縣委周書記帶著一些領導到家裡來看望,周書記說:縣裡已經成立了專案組,一定會給死者家屬一個滿意的答覆。但是到今天一個多月過去了,沒有人給我們一個說法:孩子受傷後為什麼對家長封鎖消息?為什麼不經過家長就解剖了孩子的屍體?為什麼要強行火化?

  他還告訴記者:由於一直沒有人把兒子受傷後的詳細經過說給他們,家裡人只好一家一家到張詹的同學家去瞭解。得知:

  孩子受傷後自己捂著肚子回到寢室,被同學扶著躺在床上。大約過了十分鐘,張詹說他心裏難受,要支持不住了。由於學生寢室區沒有值班老師,院門又上了鎖,兩個同學只好翻牆出去找老師報警。幾分鐘後,「110」、「120」的車都趕到了,開始把受傷的學生送往固始縣人民醫院。

  一路護送張詹去醫院的同學告訴張詹的爸爸:張詹路上一直在說:「我冤,我不想死,我想我爸我媽,我想見爸媽……」這也成了張詹留給父母的最後遺言。

  到醫院時已經夜裡11點左右由於醫院血源不足又現調集,半個小時後醫院開始給張詹做手術。這期間得知消息的縣職高領導都陸續趕到了醫院。只有張詹的家人不知道孩子受傷的消息。由於手術要由家長簽字,當時只能由張詹的班主任代簽。這個過程中有的老師和同學請示校領導,要不要給張詹家裡打個電話?答:一切由學校安排。

  手術進行了4個多小時,術後張詹被送到4樓的一個房間,只有一個同學陪護。此時張詹已不能講話。7月15日上午11點左右,張詹在沒有一個親人在場的情況下,孤獨地死在醫院裡。

  張詹死後,和另一位死亡的同學趙寶柱(15歲有說16歲)一起被送往火葬場,準備火化。張詹的媽媽哭著接上說:要是孩子違反了學校的哪條紀律,我這心裏也能好受點兒。孩子就這麼不明不白地沒了,讓當媽的怎麼受得了啊?!
  
公安強行火化是為了穩定?

  帶著張詹父母提出的一系列疑問,到達固始縣的第二天上午,記者採訪了固始縣委、縣職高「7.14」案件專案組成員之一,縣宣傳部梅副部長接待了記者。

   7月14日晚10點多,縣職高寄宿班07寢室的學生趙寶柱找05寢室的崔金鵬借5塊錢。崔說:我沒錢,借了錢你都不還,有錢也不借你。趙跑到06寢室找來幾個同學打崔,崔被打急了之後,拿出當晚切西瓜用的刀子扎人。這時候張詹跑過來圍觀被扎。現在我們這邊學生之間借錢「吃黑」的現象很多。當晚的情況是,由於寄宿班屬於封閉管理,值班老師查完房後鎖上院門回辦公樓值班了。

剝奪公民民事權

從法律上說,家長應是未成年人的主要監護人,所以孩子受傷之後應該通知家長。還是從監護人的角度說,孩子活著和死後的一切,家長應該有權利處理,包括財產的繼承等等。行政部門出面強行火化孩子的屍體,行政機關剝奪公民民事權利。火化的問題是家屬的權利,不能強迫。在司法實踐中,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之後才能火化遇害人的屍體。

  不久前,北京市高院剛剛判決了北京博文中學寄宿生張沖,在學校被同學踢傷睪丸導致自殺的案子,雖然法院最終判決學校賠償家長17萬元損失,但是對於中年喪子的父母,任何補償可以說都無法撫平他們心中的創傷。

在大陸中國,公安可以任意強姦民意,甚至連屍體都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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