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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惨剧尸体被强行火化 公安部门决定封锁消息

 2001-09-05 15:2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7月14日晚,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职高,发生了一起寄宿学生之间因借钱纠纷引起的两死两伤的刑事案件。死者之一张詹,是听到隔壁宿舍有响动跑来看究竟,结果被凶手刺伤的。此后13个小时里,知道学生家里电话的学校并未通知家长,张詹于次日上午11:00左右,在没有一位亲人在场的情况下,孤独地死在医院里,年仅17岁。当日下午三点多,张詹父母得知消息赶到县里后被告知:孩子已被拉到火葬场。

  9月初,正是学生们迎来新学年,高高兴兴开学的日子。但是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职高学生张詹的父母,却再也看不到儿子背著书包去上学的身影了。张詹的妈妈,从那天目送儿子骑着车欢蹦乱跳地在乡间的小路上渐渐远去,再见到的竟是儿子的骨灰盒。多少次哭得昏死过去的母亲说她不明白:孩子受了那么重的伤学校该不该告诉家长?谁有权利在父母不知的情况下就解剖了孩子的尸体?为什么孩子死后直接就被拉到了火葬场,准备火化?

  8月15日,“法治周刊”收到了张詹父母的第二封投诉材料。8月23日,记者赶赴1000多公里外的河南固始县采访。

  张詹家位于离固始县20多公里的洪卜乡。记者乘车出固始县城行驶了大约20多分钟,汽车拐进了右侧的一条土路,又走了大约10多分钟,汽车停在了一栋盖了层新瓦的旧土坯房前。也就是说张詹的家长如果得知儿子受伤的消息,最多个把小时就能够赶到县城。

  一到门口,迎出来的张詹妈妈拉住记者的手泣不成声。同时还有两位颤颤巍巍的老人也不住地抹眼泪。家人告诉记者:这是张詹的爷爷、奶奶,都已经80多岁了。

  一家人稍稍平静下来后,张詹的父亲张兆华开始叙述孩子的死。他说:

  7月15日下午3点多,村长急匆匆地找我说:张詹可能在学校里犯了事,让赶紧上派出所去一趟。我想孩子平常挺懂事的,能惹什么事儿呢?赶紧凑了1000块钱和他妈就往派出所跑,想假使孩子真惹了什么事好拿钱把孩子赎回来。

  赶到派出所,大队书记和派出所的人不由分说又带着我们又往县里跑。先到的县教育局,教育局大门紧闭,里边全是警察。我们打了半天电话找不到一个领导,没有人告诉我们孩子到底出了什么事。直到下午4点多派出所所长和大队书记才得到消息:孩子死了,尸体已经被拉到火葬场了。孩子他妈听到消息当时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昏死过去,我只觉得满脑袋头发都要炸开了,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大队书记、派出所所长带着我们包了一辆车又赶到火葬场。火葬场也是大门紧闭,院里全是“110”警车和警察。门外站满了围观的群众和受害人家属。我们挤到门口大声嚷:“我是孩子的父亲,让我进去看看孩子!”但是把守的人死活不让进。

  快下午5点的时候,出来一些领导说要给遇害的学生家长开会,告诉我们:14日晚上10点多,县职高寄宿的学生赵宝柱找另一位同学崔金鹏借5元钱,崔不借。赵找了几个同学打了崔,崔被打急了,掏出刀子在宿舍里乱刺,当时刺伤了3位同学,你们的孩子是跑过来看,被刺伤的。赵属于“吃黑”,崔属于自卫,你们的孩子属于被误杀。说完便要求我签字要火化孩子的尸体。这时赵宝柱的尸体已开始被火化。赵的爷爷要求见孙子一面,被从三层台阶上甩下来惨叫不止。我又气又吓浑身发抖。张詹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见不到孩子在火葬场又几次昏死过去。

  由于孩子的姨、大爷等都在北京打工,我们苦苦哀求等他们回来再看孩子一眼,这时得知消息的本地亲戚也纷纷赶到了火葬场,围观群众也都抗议强行火化孩子的尸体,现场的人才答应暂停火化。

  15日晚上,现场的人说要给孩子洗澡、穿衣服了,才让我过去看看孩子。儿子躺在那儿,只穿了一条裤头,浑身黄了吧唧的,好像是血都流光了。孩子一侧的肚子上有两处伤口,从胸部到肚子的中间,还有一条挺长的口子,针缝得潦潦草草。我问这条长口子是怎么回事?答是解剖尸体留下的。

  第二天,孩子在外地打工的亲人陆续回来了。下午,还是要求我签字火化。没办法,我只得签字,下午5点孩子的尸体被推进了火化炉。

  张詹的父亲说完这些,将头扭向一边,不住地用手擦着眼泪。

  旁边的亲属告诉记者:张詹的父亲签完字回来后嚎淘大哭,一下下用自己签字的手煽自己的耳光。

  张詹的妈妈指着裤子上的破洞和膝盖上的青紫色伤痕说:“这都是在火葬场的时候栽的。这些天想急了我就抱着儿子的衣服哭一场……”

  张詹的父亲接着说:孩子被火化后的第二天,县委周书记带着一些领导到家里来看望,周书记说:县里已经成立了专案组,一定会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到今天一个多月过去了,没有人给我们一个说法:孩子受伤后为什么对家长封锁消息?为什么不经过家长就解剖了孩子的尸体?为什么要强行火化?

  他还告诉记者:由于一直没有人把儿子受伤后的详细经过说给他们,家里人只好一家一家到张詹的同学家去了解。得知:

  孩子受伤后自己捂着肚子回到寝室,被同学扶着躺在床上。大约过了十分钟,张詹说他心里难受,要支持不住了。由于学生寝室区没有值班老师,院门又上了锁,两个同学只好翻墙出去找老师报警。几分钟后,“110”、“120”的车都赶到了,开始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固始县人民医院。

  一路护送张詹去医院的同学告诉张詹的爸爸:张詹路上一直在说:“我冤,我不想死,我想我爸我妈,我想见爸妈……”这也成了张詹留给父母的最后遗言。

  到医院时已经夜里11点左右由于医院血源不足又现调集,半个小时后医院开始给张詹做手术。这期间得知消息的县职高领导都陆续赶到了医院。只有张詹的家人不知道孩子受伤的消息。由于手术要由家长签字,当时只能由张詹的班主任代签。这个过程中有的老师和同学请示校领导,要不要给张詹家里打个电话?答:一切由学校安排。

  手术进行了4个多小时,术后张詹被送到4楼的一个房间,只有一个同学陪护。此时张詹已不能讲话。7月15日上午11点左右,张詹在没有一个亲人在场的情况下,孤独地死在医院里。

  张詹死后,和另一位死亡的同学赵宝柱(15岁有说16岁)一起被送往火葬场,准备火化。张詹的妈妈哭着接上说:要是孩子违反了学校的哪条纪律,我这心里也能好受点儿。孩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让当妈的怎么受得了啊?!
  
公安强行火化是为了稳定?

  带着张詹父母提出的一系列疑问,到达固始县的第二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固始县委、县职高“7.14”案件专案组成员之一,县宣传部梅副部长接待了记者。

   7月14日晚10点多,县职高寄宿班07寝室的学生赵宝柱找05寝室的崔金鹏借5块钱。崔说:我没钱,借了钱你都不还,有钱也不借你。赵跑到06寝室找来几个同学打崔,崔被打急了之后,拿出当晚切西瓜用的刀子扎人。这时候张詹跑过来围观被扎。现在我们这边学生之间借钱“吃黑”的现象很多。当晚的情况是,由于寄宿班属于封闭管理,值班老师查完房后锁上院门回办公楼值班了。

剥夺公民民事权

从法律上说,家长应是未成年人的主要监护人,所以孩子受伤之后应该通知家长。还是从监护人的角度说,孩子活着和死后的一切,家长应该有权利处理,包括财产的继承等等。行政部门出面强行火化孩子的尸体,行政机关剥夺公民民事权利。火化的问题是家属的权利,不能强迫。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之后才能火化遇害人的尸体。

  不久前,北京市高院刚刚判决了北京博文中学寄宿生张冲,在学校被同学踢伤睾丸导致自杀的案子,虽然法院最终判决学校赔偿家长17万元损失,但是对于中年丧子的父母,任何补偿可以说都无法抚平他们心中的创伤。

在大陆中国,公安可以任意强奸民意,甚至连尸体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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