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醫院搶病人動武 傷者因延誤喪命黃泉

發表:2005-01-1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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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0日,京瀋高速公路北京方向518公里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參與緊急救護工作的盤錦市二院、盤錦市雙興骨科醫院的部分工作人員,在搶救現場發生糾紛。

  此事一經披露,便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一向以救死扶傷為己任的醫務人員,在緊急醫療救助過程中,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擺正救死扶傷社會責任與個人、醫院利益之間的關係,成為時下人們關注的焦點。

  倖存者不能承受之痛:救人者現場動武!

  據這起交通事故的倖存者之一潘雷介紹,當晚事故發生後,他們所乘坐汽車的駕駛室已嚴重變形,兩位同鄉一個沒有聲息,一個不停地呼喊「救命」。

  「後來『120』救護車來了,先是來了一輛,後來又陸續來了兩輛。沒想到後來他們之間動了拳腳,他隔著玻璃幕看到了他們在打鬥,據猜測,可能是為了爭傷員打架。

  潘業志是事故遇難者潘業根的哥哥,他認為,他的弟弟是因失血過多,搶救不及時才死亡的。他問,這些救人者之間干架是為了什麼?很時顯是為了搶傷員,是為了多掙錢。「『120』不能為了金錢不去救人,當時救,我的弟弟就不能死。」

  「傷者在喊『救命』,而外面救人者卻在打仗,發生這樣的事情真是令人傷心!」潘雷的母親說,搞不懂這些緊急救護車是來救人的,還是打仗的。

  「我們的患者不能讓別的醫院拉走!」

  對於這起不該發生的糾紛,兩家醫院反應不一,且各執一詞。

  盤錦市二院急救亡中心護士長戴鳳蘭並沒有直接參與這次緊急救助,但是她並沒有否認兩家醫院的個別緊急救護人員,在京瀋高速公路上救人時發生了激烈衝突。

  戴鳳蘭說,當晚醫院120救援護車到達現場後,發現駕駛室有三人被卡住,但由於沒有施救工具無法救出。後來一輛拖車、122巡警車、盤錦市雙興骨科醫院救護車、盤錦市二院的另一輛救護車,同時趕到。就在拖車將車皮打開,患者將要被救出時,兩家醫院的擔架員、司機之間為爭拉傷員發生了衝突。

   「整個衝突過程持續了3、4分鐘,誰也沒有受傷,只是你給我一拳,我踢你幾腳。後來骨科醫院把重傷者拉走了,我們把第二個傷員拉走了。」

  至於盤錦市二院與骨科醫院以前是否有過為爭傷員發生糾紛,戴鳳蘭透露「也有過一次」,當時盤錦二院已經拉了患者,而骨科醫院下來兩人把患者往骨科醫院救護車上拉,最後兩家醫院讓患者來選擇,患者選擇了盤錦二院。「如果是昏迷患者,雙方可能會搶起來。我們不能看著骨科醫院把人拉走了,不能讓給他們。」

  戴鳳蘭認為,醫院爭搶患者,還是利益趨使,因為接一個患者會給醫院帶來收入,至於盤錦市二院是一家大型繪合醫院,並不在乎一兩個患者,參與緊急醫療救護是出於人道主義目的,是醫院的任務,必須全力以赴出戰。

  「個別人間發生爭執實屬個人行為」

  盤錦市雙興骨科醫院是一所集體性質的醫院,據院長楊廣富介紹,醫院曾與京瀋高速公路交警隊口頭協商結為互動單位,為了爭取時間搶救肇事傷者,骨科醫院在京瀋高速公路、太平收費部站設立了一個救護車高速公路駐在點。

  「當晚站點接到高速公路交警隊值班人員的緊急電話並立即趕赴現場。我們的人到場後看見市二院的救護車已到,擔架放在地上,……此時此刻時間就是生命,我院人員看到眼裡急在心裏,便馬上聯繫高速公路的清障車,並與清障車司機一起用鋼絲繩將肇事車駕駛室前臉與座位拉開一條縫隙,將肇事司機救出。就在我們要將患者拉走時,二院的一個姓賈的年輕人便破口大罵我院人員,說什麼『我們來兩輛車,能讓你們把患者拉走嗎?你們滾蛋』。」

  他承認,兩家醫院參與醫療救護的兩名工作人員確實發生了衝突,動手打了起來,雖然他們二人動了手腳但只是推搡了幾下而已,雙方並沒有大打出手的場面,整個過程只是兩三分鐘的事。他們之間動手沒影響其他人搶救傷員。他認為,此次糾紛雖然是員工的個人行為,但作為院長他應該負領導責任,願意接受處分。

  盤錦市兩家醫院的個別工作人員在搶救傷員過程中發生衝突後,盤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委副書記、代市長陳海波責成有關部門將此事件調查清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此事件舉一反三,整頓和規範醫療市場。

兩家醫院的救人者「相容不下」,誰之過?

   「救人如救火」。對於生命需要緊急救護的交通肇事倖存者潘雷來說,時間就是生命。當他盼來了三輛救護車、兩家醫院的緊急救護人員時,就如同有了生的希望。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救人者竟然在他面前發生了爭執,並動起了手腳。

  潘雷是幸運的,而與他同行的兩位同鄉卻命喪異鄉。死者家屬說,「救人者不應該為了搶傷員發生爭鬥,應該先救命!」潘雷得救了,但發生在他眼前的那場救人者之間的打鬥卻一直揮之不去。他不明白,兩家醫院、三輛救護車前去救人,本來是好事,為什麼最後卻演變成了一場糾紛?

  盤錦市衛生局局長王文桂說,盤錦市「120事件」應該是一件不應該發生的事,兩家醫療機構參與緊急救護撞車引發糾紛,主要是目前盤錦市還沒有建立具有完善功能的「120」急救組織。 

  早在2003年,盤錦市衛生局曾指定市內四家醫療單位,內市一院、二院、遼河油田中心醫院、大窪縣醫院為盤錦市急救網路成員單位,要求四家醫療單位各建立一個有固定辦公地點和具備資格的人員、車輛、通訊器材、搶救設備、藥品、器材齊全的急救站,隸屬於各醫院,為醫院的一個院前急救科室,承擔盤錦市急救中心的院前急救任務。四家醫院按其所在區域分別負責市內兩區兩縣的「120」緊急救護工作。

  為了確保分工明確,盤錦市衛生局與電信部門協商解決了120網路區域呼救技術問題,規定用某一區域的固定電話撥打「120」急救電話時,只能由承擔這一區域急救任務的醫院接收。比如位於盤山縣和盤錦市雙檯子區的固定電話求救「120」時,只能由盤錦市二院急救站受理。同時盤錦市有關部門還對行動電話求助「120」進行明確區分,使用行動電話時由 「所在區急救站受理」。

  因此,按照盤錦市衛生部門的這種分工,位於盤山縣內的京瀋高速公路地區,自然劃歸盤錦二院負責緊急救護工作。然而,沒有被衛生行政部門列入承擔急救任務的盤錦市雙興骨科醫院又是如何前去救死扶傷的呢?

  原來,同樣在2003年,為保障盤錦京瀋高速公路盤錦路段交通安全和暢通,依法及時、正確處理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盤錦市公安局出臺文件要求值班民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通知社會聯動單位派出醫務人員等趕赴現場。

  盤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大隊副隊長李再民告訴記者,盤錦市公安局規定,盤錦市二院、盤錦市雙興骨科醫院均為交通事故處置社會聯動單位,因此 2004年11月10日晚發現事故現場三人受傷後,值班警察發現三人受傷,盤錦市二院一輛救護車無法進行營救時,便打電話通知骨科醫院,立即趕往出事現場參與救人工作。

  對於兩家醫院個別參與救護人員發生的爭執,骨科醫院黨委書記范增鐸也感到非常氣憤。他說,平常醫院忽視了對職工職業道德方面的教育,不管責任在哪一方,兩家醫院在救人如救火的關鍵時刻發生爭執,都是不對的,自己的員工就是再委屈,都不能在救人關鍵時刻動武。

  這位醫院管理者的觀點可以說,反映出了當前醫療市場普遍存在的問題。那麼,在市場經濟下醫療單位在爭市場的同時,能否更多地滲透一些人文道德方面的關懷呢?

生命緊急救護,救死扶傷還是利益至上?

  盤錦市「120事件」發生後,無論是普普通通的盤錦市民、醫療界人士,還是衛生行政部門領導都表示不理解,有人說目前盤錦市120體系尚不完善,亟需進一步規範,然而,更多的醫護人員和普通市民表示,只有完善制度是不夠的。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倍受人們關注的盤錦市「120事件」,反映出了當前醫療機構參與急救任務的個別人員素質還亟待提高,同時也向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管理者提出了一個更為嚴肅的問題:市場經濟條件,救死扶傷和創造經濟效益,如何「魚和熊掌兼得」?

  盤錦市民金先生認為,目前的醫療機構過多地注重了經濟效益,而輕視實行救死扶傷人道主義的社會效益。比如說,國家三令五申屢禁不止的藥品「回扣」問題,最直接地折射出了部分醫務人員陷入了金錢的沼澤,個別醫生無形中成為了個別藥廠安排在醫院內部的「藥販子」。像盤錦市兩家醫院為搶患者發生糾紛,可以說更直接地反映出了當前醫院在醫務人員人文道德方面嚴重缺位。

  盤錦市衛生局長王文桂則表示,大多數醫務人員工作中還是以救死扶傷為主,不過由於目前國家對國有醫院的撥款數額嚴重不足,而職工要吃飯,醫院也就不可能不考慮到經濟創收問題。他認為,兩家醫療單位爭搶患者發生糾紛,實屬醫院平時教育不當、管理不嚴所致。

  瀋陽市民劉先生說,醫療救助單位爭搶患者本身並不是壞事,關鍵是看搶患者的出發點是什麼。醫療單位、醫務人員「救死扶傷」當然值得推崇,而單純以醫療羸利為目的,無視傷病員生命的「搶患者」行為,必然受到社會道德和良心的譴責。

  實際上,目前各大城市的醫院之間的激烈競爭,必然導致各大醫院對目前有限的醫療市場進行分割。以盤錦市為例,衛生部門指定的承擔緊急救護工作的四家醫院,與其他具有救助能力的醫院之間,如果沒有相關部門的統一協調,很難說能夠統一起來。一旦醫院注重了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對救護人員的素質教育,難免醫療機構參與救護工作時發生「撞車」現象,個別工作人員受利益趨動,不同醫院的救護人員發生爭執的鬧劇,仍然可能繼續上演。

  究竟誰來統一協調「120」救護?

  「120急救事件」發生後,盤錦市有關部門要求立即撤消雙興骨科醫院交通肇事定點醫院,並對骨科醫院院長楊廣富黨內警告處分。

  此外,當地衛生部門還舉一反三,採取加強全市個體醫療機構管理,市衛生局會同藥品監督站管理局聯合規範藥店行醫和藥店處方管理,全面整頓藥店執業行為;組建專門執法隊伍,強化醫療市場衛生執法監督工作;建立和落實醫療市場衛生執法監督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職責,出現問題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然而,對於這樣的的一個處理結果,盤錦市雙興骨科醫院卻感到非常不公平。他們說,我們骨科醫院和盤錦二院一個民營醫院、一個公立醫院,為何「120事件」發生後我們民營醫院受了處分,而盤錦市二院一名職工偷拿死者手機,二院領導為什麼「毫髮未損」。

  盤錦市骨科醫院黨委書記范增鐸認為,盤錦市衛生局規定盤錦市二院作為「120」急救站,可是公安局同時又把雙興骨科醫院和盤錦二院醫院定為交通事故社會聯動單位,況且沒有明文規定不允許民營醫院參與救護工作,因此認為骨科醫院參與緊急救護並沒有違反規定。

   范增鐸說,如果說我們的員工動手打了人要處分醫院領導,可盤錦市二院的員工不僅動手打了人,他們當中的一個人還偷拿了人家傷員的手機,為什麼雙方發生糾紛後政府單單處分我們?一個文件就取消了我們的『定點醫院』資格?

  盤錦當地一位機關幹部認為,盤錦市「120」急救體系屬壟斷式經營,不符合我國的「120」急救原則,應盡快規範「120」資源,打破政府行政部門指定公立醫院壟斷的局面,合理利用現有醫療資源,科學、合理、及時地實行生命緊急救護。

  據盤錦市衛生局局長王文桂介紹,目前盤錦市正在盤錦市二院內籌建一個全市的「120」指揮中心,計畫2005年可以完工並投入使用。然而,不少盤錦市民對此提出了心中的疑問:「全市的急救中心選址來選去選中了盤錦二院,不知道將來這個急救中心建成後是全市的,還是二院一家『花魁獨佔?』」

(焦點網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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