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称若重返白宫就取消中国最惠国贸易待遇。(图片来源:Adobe Stock)
【williamhill官网 2024年7月29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文龙综合报导)美国应该取消中国的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让美中经贸关系应该退回到24年前的呼声越来越大。特别是在美国总统大选之年,川普(特朗普)已经放出狠话,回白宫就取消中国最惠国贸易待遇。
川普:取消中国最惠国贸易待遇
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川普(Donald Trump)7月27日在明尼苏达州圣克劳德的竞选造势活动上向支持者承诺,若他再度当选美国总统,将取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
川普说,“为了保护明尼苏达的工人们,我会取消中国的最惠国贸易待遇”,北京当局以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为由,在许多与美国的协议都附加了条款,从而取得更优惠的贸易条件,“这将被废除,我会将它废除”。
川普还重申,将通过《川普对等贸易法案》。他指出:“这意味着,如果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让我们支付100%、200%或300%的关税,我们也将让他们支付100%、200%或300%的对等关税,这只是以眼还眼,是时候这么做了。”
川普在竞选造势活动上还表示,如果他重返白宫,将取消拜登政府的电动汽车政策。川普说:“我爱电动汽车,马斯克(Elon Musk)也支持我,马斯克是个好人,他支持我,不过他明白这是对的。电动汽车有很多好处,但不应该100%(取代燃油车)。”
川普表示,电动汽车应是有别于燃油车的另一个市场,不应该完全取代燃油车,“有些人喜欢长途驾驶,使用电动汽车会有费用问题”。
川普还强调,电动汽车可能有被“中国制造”挤占市场的疑虑。
川普近日接受《彭博商业周刊》专访时也暗示,他打算对中国部分进口商品征收的新关税税率,可能高于外传的60%的税率。
取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呼声越来越大
美中之间的贸易关系近年来出现紧张。美国现任总统拜登不仅沿袭川普执政时期的关税政策,而且还加强了对中国的高科技产品,尤其是关键技术领域的出口管制。此前拜登政府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完成了对中国加征的301关税的审核后宣布对价值18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征收新的关税,包括把对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的关税提高到100%。
美中两国之间日益激烈的战略竞争正扩展到各个领域,包括经贸关系。近来,要求取消美国2000年给予中国的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Perman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s,简称PNTR)地位的呼声越来越大。
美国国会众议院中共问题特设委员会以及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等都建议取消中国的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参众两院的共和党议员甚至提出了取消这一地位的法案。
据美国之音5月25日报道,川普政府时期的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的幕僚长贾米森·格里尔(Jamieson Greer)说,他同意众议院中共问题特设委员会提出的取消这一关系的建议。他甚至认为,不取消中国的这一地位是一种政策上的失职。
“我认为,越来越多的共识是,中国不应该从与美国的永久正常贸易关系中受益。这有很多原因,我认为大家都明白,(这其中包括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他们发展成(美国的)对手而不是合作者等。从政策角度来看,如果你是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向竞争对手提供优惠的永久正常贸易准入,这看起来是完全失职的行为,”他说。
目前是金和斯伯丁律师事务所(King & Spalding)的国际贸易合伙人的格里尔说,在一定程度上,美国与中国在很多方面不再有正常的贸易关系。他认为,美国应该向商界、美国的盟友和伙伴发出明确的信号,清楚的说明它想做什么,正在做什么以及将要做什么,而不是让这个问题在风中飘荡。
在如何实施的问题上,他说,分阶段逐步取消永久正常贸易关系的想法是有道理的。
他尤其认为,负责贸易立法的美国国会应该站出来明确的说,“我们将取消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这不再合适。这是我们要做的方式。我们不会采取断崖式的做法。我们将分阶段进行。我们会试着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我们会做到。”
中国最惠国待遇曾和人权挂钩
“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以前被称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 (Most Favoured Nation,MFN),在国际贸易学中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优惠和豁免,也都给予缔约国对方国家。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称为受惠国,依据多是一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优惠是相对于一般关税税率而言的,因此最惠国待遇往往不是最优惠税率,在最惠国待遇之外,还有更低的税率。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最惠国待遇条款,WTO成员在与其他成员贸易时应一视同仁,实施同样的关税减让、特权、优惠或豁免。而某成员如果被取消最惠国待遇,意味着其向其它经济体出口的商品将被征收更高的关税。
美国参议院2000年9月19日投票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为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铺平了道路。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也被称为永久性贸易最惠国待遇。
2000年10月,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Bill Clinton)在白宫举行了一场隆重的法案签署仪式。
这项法案规定,一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即永久最惠国待遇)。美中两国已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达成协议,为中国入世扫清了障碍。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一员。
有关贸易最惠国待遇和中国入世问题在1990年代一直是美国对中国政策中引发辩论的话题。在中国享有与美国的永久正常贸易关系之前,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不能自动享有贸易最惠国待遇,需要一年一审,由总统向国会提出延长的请求。1989年之前,中国的最惠国待遇审查基本都顺利通过。
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中国的人权状况引发美国担忧,一些人权组织和国会议员提议取消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以惩罚中国践踏人权的行为。尽管美国最终仍然决定延长中国的最惠国贸易资格,但是行政当局和国会都会在年度审查中表达对中国的人权关切。
1993年,克林顿正式宣布在最惠国待遇问题上附加人权条件。他颁布一项行政命令说,如果中国没有在人权方面有全面、重大的进展,中国将失去1994到1995年度的贸易最惠国资格。
克林顿政府希望中共政府在人权上做出让步,以延续最惠国待遇。然而,人们很快意识到,美方所希望的那种进展是不可能实现的。
1994年5月,克林顿宣布继续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并将贸易与人权脱钩。他表示,美国将采取新的人权战略,将中国人权问题纳入国际多边议程以及支持中国的非政府组织。
前美国驻华大使、当时在美国国务院担任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的温斯顿.洛德(Winston Lord)回忆说,克林顿政府并没有真心推行这一政策,“克林顿总统犯了个大错,给自己的政策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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