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天启年间有一位榜眼恶报死亡,令人叹息。(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殿试中,取得第二名成绩的,被称为“榜眼”,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在古代这是极大的荣耀,在仕途上往往会因此飞黄腾达。明朝万历、天启年间有一位榜眼却恶报死亡,令人叹息,今天就讲讲他的教训。
庄奇显(西元1587-1622年),字允元,号九微,泉州晋江(今福建省晋江市)人,万历四十一年(西元1613年),仅二十六岁,就高中榜眼,是有名的青年才俊,补国子监司业之职,父母也因他受朝廷封赏。然而就在他即将在官场上大显身手时,却突然病故,其中的缘由在古籍《见闻录》里,有详细的记载:
庄奇显很喜欢喝酒。有一次,他在老家的承天寺里饮酒,大醉后跌跌撞撞走到藏经阁,他睁着惺忪的醉眼,看见大家正在听高僧传法,众人都很专注的聆听,根本没人理睬他这位榜眼。也许感觉受冷落伤了自尊,也许内心对佛法不满,也许他根本就不信佛法,总之,不管是哪种原因,庄奇显此时酒后发狂,他走到桌前,拿起桌上的佛经就扔到地上,还用脚对着佛经又踢又踩。一通胡闹之后,他才返身离去。快出庙门的时候,庄奇显恍然间觉的一尊护法神像正冷眼看着他,他的怒气藉着酒劲又来了,竟然伸手就把神像推倒在地。在众人惊惧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数月之后,有个小厮无意中惹怒了他,庄奇显抬脚就踢,不料却踢在了一根大柱子上。脚趾都踢裂了,伤口经久不愈,逐渐变成了一种怪疮,从脚慢慢肿到了全身,疼痛异常,昼夜难安。庄奇显被病痛折磨得神志不清,恍惚中,看见护法神似乎在责问自己,在痛苦与悲伤中,他留下了“憾者永憾”的遗言便去世了。
庄奇显酒后无德亵渎佛法,酒醒后也无任何悔改弥补,终至恶报加身而亡,给自己留下了永远的遗憾。他的悲剧除了告诉我们不可酗酒外,更说明了佛法不仅慈悲神圣,还是威严不可冒犯的,凡是破坏者必有恶报,庄奇显以身试法遭恶报而死的案例警醒着后人。
《见闻录》庄奇显原文:
泉州庄奇显。癸丑科榜眼。年少嗜酒。忽一日。饮于承天寺。醉后往藏经所。见有法师讲大佛顶经。遂大怒。取案上经掷地。以脚踏之。又仆韦驮像于地。后数日。以脚踢一厮。误中柱上。脚指破裂。成异疮。渐肿至身。楚痛异常。见韦驮诘责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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