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很小就能看见人身上不同的辉光,还经常看见耶稣。(示意图/图片来源:Adobe Stock)
19世纪末,一位天生具有通灵能力的英国男孩M出生于英格兰北部一个富裕的商人家庭。爸爸爱阅读,妈妈虔诚信教。姐姐密儿大他4岁,总跟他拌嘴。M很小就能看见人身上不同的辉光,还经常看见耶稣。后来这位“耶稣”说,他是M很多世的老师,M可以称他为“长老”。“耶稣”只是为了让他可以接受,幻化出来的形象。“长老”在他的日记中经常出现,扮演着指路明灯的角色。
随着年龄渐长,M的灵异能力也开始增强,能跟另外空间的生命自如对话,甚至还能感应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不过父母并不理解他,这曾经让他很伤心。好在家庭教师帕摩先生及时出现了。帕摩不但相信他,而且还跟他一起探索通灵的真相,一起接受“长老”和其他高层生命的教导,可以说是他一生的良师益友。
看见辉光与灵魂
1939年,原苏联科学家塞米杨‧克里安(S.V.Kirlian)使用高频电场照相术把环绕人体明亮有趣的辉光拍摄成了照片。从此人体辉光现象开始广为人知。
照相机几乎可以说是人眼在机械界的翻版。人眼接收到光线后,瞳孔会自动调节大小来控制光线进入眼睛的强度。在照相机中,就是光圈起这个作用。等光线进入眼睛后,晶状体会自动调整聚焦,这就是照相机中镜头的部分了。然后光线投射到对光敏感的视网膜产生影像,再将影像转换为电讯号,通过视神经传导到大脑的视觉系统,最后成像。这个功能,就由照相机中的底片感光、冲洗等一系列动作来完成了。所以,理论上来讲,照相机能拍出来的东西,相同结构的人眼也是可以看得见的。
然而人眼视网膜可以感受得到的光线,也就是可见光,波长大致在390纳米到780纳米之间,只占所有光线光谱中很小的一个范围。所以这个世界有很多缤纷美丽的风景,我们的眼睛就看不到了。
不过这世上却有那么些天赋异禀的人士,可以看到可见光以外的东西。这位通灵男孩M就是其中一位。
先是家里人,爸爸头上有金凤花一样黄色的光芒。妈妈的则是蓝色的。而姐姐蜜儿身上的光模糊不清,像是一堆被打散了的蛋。家庭教师帕摩的光很好看,黄色带些粉红,还有一点点绿色和蓝色。而那位“长老”,身上的光更美。在日记中M赞美道:“他的光太美了,金色、粉色、蓝色、绿色、黄色,好像上次我们从窗外看到的彩虹。”
教堂里,胖胖的奥治太太头上是深蓝色的光。而被大人认为很乖、长得很甜蜜的小女孩玛珍莉,光芒像是脏脏的血。男孩M很不愿意跟她一起玩。有些人的光很漂亮,有许多美丽的颜色;有些人的光淡淡的,好像渐渐消散的云雾。一些普通的平民有好看的光,而一些穿着高贵的人,光却很可怕。
慢慢地,他也摸索出了一些规律。比如有些人的光脏脏浑浊,表示这个人情绪处于完全失控、几乎丧失理智的状态;有些人的光有棱有角,说明这个人因循守旧。当人们心中充满爱的时候,他们的光芒就会变成粉红色。妈妈抱着他的时候是这样,快要出嫁的表姐安妮也是这样的。看来粉红色被认为是浪漫与爱的颜色还真是有根据的。
除了光以外,M经常也可以看到灵魂。一天,他看到去世的威利叔叔正坐在爸爸常坐的椅子上,而爸爸还一屁股在往下坐。他赶紧上去阻止,说威利叔叔正坐着呢。可爸爸妈妈什么也看不到啊,就以为他又在编故事。这让他很伤心。不过“耶稣”及时出现了,甜甜地笑着,仿佛在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原谅他们吧”,男孩一下就打开心结,重新开心了起来。小小年纪就可以大度包容自己的父母,M还真是个不一般的孩子。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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