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受贿案开庭,受贿2112万余元。(图片来源:网络)
【williamhill官网 2021年12月31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12月30日,中共青海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被指控受贿超2000多万元人民币在内蒙古赤峰市受审。蒙永山是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长。
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上述消息。蒙永山被指控,在2001年至2021年任广西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112万余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从中共官方指控来看,蒙永山从广西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上就开始贪腐,到其落马贪了20年。
今年6月2日。中共官方通报称,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被查。他是第一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
据公开资料显示,蒙永山,1964年11月出生,广西贵港人,他长期在政法领域工作,先后在广西和青海任职。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等职。2018年10月任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后任代检察长、检察长。
蒙永山是在中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之后主动投案的。今年3月31日,蒙永山还以青海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身份参加“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汇报会。
蒙永山落马前,他的前下属、搭档──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于2020年7月22日落马。同年11月,青海省检察院通报贾小刚违纪违法的会议,正是由蒙永山主持。今年10月12日,贾小刚因受贿罪被判刑7年。
今年8月,蒙永山被双开。中纪委网站刊文狠批他,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他还被指控“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不折不扣的‘两面人’”。
自中共十八大后,先后有三个省级检察院“一把手”被查,除了王蒙山,另外两名是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2017年3月被查,被判无期),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2019年7月被查,第一个在任上落马的省级检察长,获刑13年)。
此外,近期大陆各地多名检察系统官员落马:今年10月12日,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宽被调查。9月30日,河南省检察院前副检察长李自民被查。9月7日,甘肃省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长陈其功被查。7月6日,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守杰被查。5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杨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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