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检察院一书记员索贿时称:“刑期长短跟买菜是一样”的随便。(图片来源:Adobe Stock)
【williamhill官网 2021年12月18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李木子综合报导)12月17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检察院一书记员被曝向当事人家属索贿,并称“刑期长短跟买菜是一样”的随便,结果网络翻车。
据上观新闻消息,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孙女士向“新黄河”举报称,2020年丈夫吕某因涉及了一起案件被警方逮捕,庆安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工作人员丛某多次私下登门拜访,让她劝说吕某主动“多认一项罪名”,并向她索要3万元“打点费”,并称通过内部打点,可以帮助吕某“少判刑”。
丛某还说:“检察院里头有大(领导)也有小(领导),至少有俩人你必须得拿下来,谁无功不受禄,一分(钱)不出你咋整?”、“刑期长短跟买菜是一样的,买多了抹个零,多认一项罪名,反而可以少判点。”
据“新黄河”报导,2020年12月11日,吕某的弟弟因一起汽车租赁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后,被庆安县警方抓获。12天后,吕某也被警方刑拘,经庆安县检察院批准,吕某于2021年1月30日被执行逮捕,羁押在绥化市看守所。
孙女士回忆说,丈夫被抓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丛某多次私下联系自己,声称可以帮助吕某减刑。“丛某是主办此案的检察官王某的书记员,他自称是领导派他来的,可以帮我老公少判点。5月24日左右,丛某又一次找到我,直接向我索要3万元钱,说是帮我上下打点一下检察院的领导,打通关系后我老公就有救了。”
“新黄河”根据孙女士提供的俩人谈话录音整理,孙女士说,“我也知道,这事儿不是你说了算……3万2万的,当这么大领导可能也不差我这点钱。”丛某连忙回应:“是,是这么回事。但是递卷子的人你得给点。”丛某还表示,检察院里头有大领导也有小领导,反正至少有俩人必须得拿下来,想一分钱不出是不行的。
孙女士还说,“他直接跟我要3万块钱的时候,我当时并未录音,这段录音是第2天我又找到他时才录的,他当时就显得比较谨慎了,没有过多跟我提及钱的字眼。”
丛某在录音中还说,如果吕某认了这项罪的话就能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了,就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减刑20%,比不签字情况下的刑期还要少。“我给你举个例子,正常情况下你犯100件事情,要被判五年的话,要是犯99件事情就是四年半,但是如果你多认这一项,减刑会比半年更多。这就跟买菜是一样的,买多了可以抹个零。”
孙女士说,在检察院人员不断劝说下,丈夫最终还是签了“认罪认罚书”。“开庭的时候我才发现,当初丛某骗了我,所以我才选择了举报。”
12月5日,孙女士举报信中写道:“检察院办案人员王某指使下属丛某多次到我家,让我劝说我爱人吕某认罪,以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索要钱财。同时吕某也当庭说明以诱供方式让自己认罪。”
近日,庆安县检察院对此举报书面回应称:“涉事人员丛某系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因违反工作纪律,现已予以解聘。”
孙女士举报庆安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丛某的消息公开后,引发网络沸腾。
网友纷纷留言,“我也是绥化出来的,老家确实是黑暗无比。”、“这个已经属于犯罪了!不是辞退的事”、“满嘴的主义,心里都是生意。有些蛀虫确实可恶。”、“权利得不到有效监督的必然结果。”、“腐败越来越严重。”、“你还能相信是临时工?托词而已。”、“我不明白:那么多政法学院毕业的学生找不到工作,而公检法却招聘那么多的临时工。为什么?”、“公安,检察院国家机关怎么能用临时工?”、“妈的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忽悠小孩听不懂吗?出事了就撇的一干二净!还聘用,让人目瞪口呆!”
“肯定是临时工干的事,和院方领导无关,我的天!漏洞百出。”、“公安、检察院都外包了。就看法院了”、“有监督制度,但是是摆设”、“所有单位畜生都是临时工,估计以后市长出事也要说说临时聘请的了。”、“腐败的检查官,有的人举报就是临时工?”、“司法机关人员明目张胆索贿,事发后确说是‘聘用人员',一个‘解聘'就完了?”、“这是‘违反纪律’吗?这摆明就是素贿或诈骗或勒索好不?这是犯罪!普通百姓不懂你们这些职业法律工作者也不懂?”
“这个系统的贪官污吏,使人民失去对法律公平的信赖。知法犯法,必须从重严惩!”、“简称‘零时工’—背锅专用”、“绝对是领导的意思,但是领导不会自己来干这种事的,必须找个传声筒。”、“辞退是为了掩护后台”、“这和交警一样,上路罚款临时工出面正式工坐车里,分钱一人一半。”、“人员可以聘用,法律也可以聘用吗?”、“所以我明白了为什么各个单位都有临时工就是出事了好有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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