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被商纣王忘记的立国之本(图)
商纣王自认为天命不可变易,结果是亡国的下场。(图片来源:williamhill官网
合成图)
周文王降服黎国,势力迫近殷(商)京畿,殷大臣祖伊恐惧奔告商纣王:“大龟无法占出吉兆,上天恐怕是遗弃商朝了。”商纣王回答:“我有天命在身,谁能奈我何?”
纣王的信心哪里来的?
远古的三皇五帝时期是一个人神共处且充满神奇色彩的时代。《尚书大传》中指的三皇是燧人氏、伏羲氏和神农氏;这个时期的人类朦昧如白纸,由三皇传授人类特定的生存技能与知识。
比如说燧人氏教人类使用火;伏羲氏教人类结网捕鱼、驯服野兽;神农氏教人类种植农作物与分辨毒、药草,使人类渐渐步入农业社会,稳定生活状态。
三皇之后是五帝时期,《史记》里所载的五帝是黄帝、颛顼、帝喾、尧和舜,时间轴上祂们处在夏朝之前。“帝”在古文献中指“天帝”,具有神通,此时已有文字记录,有许多神迹被记载下来。这些记载在漫长的岁月中大量遗失,但留下的少部分仍成为华夏文明的基石。
五帝之一的帝喾是黄帝的曾孙,生来极有灵气且道德高尚,他顺天之义且知民之急,百姓都归服他。帝喾的次妃是有娀氏的女儿,名叫简狄,传说简狄到河边沐浴,见玄鸟坠下一枚卵,简狄吞下那个卵,然后怀孕生下了契。契长大后协助大禹治水有功,成为殷商的始祖,有诗经为此传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纣王是契的后裔,氏族渊源可追溯至天帝,他自持承受天命又天命不可变易,所以当周文王威迫商朝京畿时,纣王犹言:“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结果是亡国的下场。
纣王没有理解到的事
周代殷二年后,继位的君主是幼弱的成王,当时天下未宁,周公、召公成为讬孤大臣,肩负辅佐重任。有鉴于夏、商都曾是天命所保的大邦,如今却落得覆灭的下场,周公二人从夏桀、商纣夸大天命却又灭亡的教训中警觉到:天命因“德”而转移;在接受天命后,还要知道天命无常,谨慎自己的德行,以德治为务,国家才能长久不废。
于是在《尚书‧康诰》中可以看见当武王之弟康叔受封于殷商故地,周公担心康叔年少,于是告诫他要“明德慎罚”、“丕则敏德”(努力施行德政)。又在〈召诰〉中看见当召公在今瀍河两岸营建新都洛邑时,其间周公前来视察,召公讬周公转告成王:“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不敬重德,将丧天命)。
洛邑竣工后,成王将殷商遗民迁往那儿,周公以成王的名义告诫遗民:殷的大命是上天终结的,然后转赐给我们,否则我们小小的周国怎敢擅夺你们大邑商的王位。你们之所以丧天下,乃因纣王骄奢淫泆,而“惟天不畀不明厥德”──上天不会将大命赐予不勉行德政的人──所以别怨恨了,顺从周朝吧!〈多士〉
国之所以为国者,德也
后来周公奉成王之命留守洛邑,加强对殷遗民及东方地区的监督与管理,为了让“德”成为具体的力量,达到纲纪天下的目的,周公制定一套礼文制度,称为“周礼”。学者王国维云:“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
周人依据各项礼制,如: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分封制、丧服制、庙数制……,可以“尊尊”、“亲亲”、“贤贤”及“男女有别”之通义上治祖祢、下治子孙、旁治昆弟、纵治官吏,人伦礼义尽显其中。
想当初,周武王选定营建洛邑的地方被称为天下的中心,四方入贡的路程均等;周公在洛邑制礼作乐,将敬德的观念从中心之地向四方扩展,并一代接一代的向下传承,凭借重演的历史反复告诫:国之所以为国、人之所以为人者,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