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流芳 王旦生是宰相 死求为僧(数文)
一、白纸圣旨
宋太祖赵匡胤命大将曹彬,率军下江南,令潘美做副帅。将发兵时,皇帝赐宴于讲武殿,酒过三巡,曹彬等将校,跪到太祖御座前,请皇帝面授行军征战的有关事宜。宋太祖从怀中取出一密封书信,递给曹彬说:“一切处分尽在这里,自副帅潘美以下,有犯罪的,只拆看这书信,可直接斩首,不必向我禀奏。”
二人战战栗栗而退。一直到江南平定,没有一个违犯军纪的。班师回朝,太祖又赐宴于讲武殿,酒过三巡。曹彬、潘美,又跪于御座前说:“我们有幸没有败坏君王大事,上一次陛下给我们的圣旨,不敢私自藏在家里。”说完,便将圣旨献给皇帝。皇帝慢慢拆开,让大臣们看,原来竟是白纸一张。
这一张白纸圣旨,威力强劲,使全军上下,严正尽责,人无私念;群心对敌,正气冲天!哈哈…
(《石林燕语》)
二、俭朴能长寿
宋真宗当皇帝的时间长了,国内外没有什么灾祸,与群臣闲谈,有的人便劝他以音乐、美女自娱。
宰相王旦,平时很俭朴,也没有妾侍,家里用两个直省官,管理钱财。宋真宗把他俩找来,要求他们在限期内给王旦买妾,还赐银三千两。
二人回去告诉王旦,王旦很不高兴。但也不能违背皇帝的旨意,只好听之任之。此后,王旦身体逐渐衰弱,不几年就死了。
(《龙川别志》
三、晏殊幸免深谴
章懿太后死了,李淑护丧,晏殊为其写墓志铭,只写她生女一人,早卒,无子。宋仁宗对此怀恨在心。到宋仁宋亲理政事时,拿出墓志铭给宰相看,说:“太后生了我,晏殊为侍从之臣,怎么不知道?竟说只生一公主,还死了,这是什么意思?”
吕夷简说:“晏殊是有罪,但宫里的事秘密,我虽然是宰相,当时只知大略,不知详情。晏殊不了解,也许是可能的。但在章献太后垂帘听政时,如果明言章懿太后生了皇上,那样能安全吗?”
宋仁宗沉默了好久,命令晏殊出守金陵,第二天又觉得金陵远,改为守南都。后来宴殊做宰相,八王病危,宋仁宗亲自去探望,八王说:“叔父好久不见皇帝,不知今天谁当宰相?”宋仁宗说:“晏殊。”
八王说:“这个人的名字,在图谶里,为什么用他?”宋仁宗回来一看,果然有成败一类的话,再加上墓志那件事,想要重重地贬谪他。当时宋祁,负责起草文件,替晏殊说情,才使他只降了两级。
(《龙川别志》)
四、王旦生是宰相,死求为僧
北宋祥符末年,经常举行大规模典礼。每次举行典礼,就捧着天书走。王旦是天书使,经常郁郁不乐。宋真宗刚即位的时候,李沆是宰相,王旦是参政政事(相当于副宰相)。李沆经常把天下水灾、旱灾、盗贼向宋真宗报告。王旦以为这是小事,不应该麻烦宋真宗知道。
李沆说:“人主正是少年,应当让他知道四方的艰难。如果血气方刚时,把精力用于声色犬马,就会大兴土木,发动战争,或者祈祷一类。我老了,来不及见到这些了,这是以后你的事了。”
后来王钦若、丁谓等人,与宋真宗一起,干起一些劳民伤财的事,王旦谏阻不了。宋真宗对他又很好,不忍离开。这时才感叹道:“李沆真是个圣人啊!”
王旦病危时,要求削发为僧,来装殓。他虽然终生富贵,实际上是非常清苦的。
(《龙川别志》)
五、宁将劣马养老,免得劣马伤人
北宋时,翰林学士陈尧咨,家中有一匹劣马,脾气暴躁,不能驾驭,踢伤咬伤了许多人。
有一天早晨,陈尧咨的父亲走进马厩,没有看到那匹劣马,便向马夫询问,马夫说:“翰林已将它卖给商人了。”陈父急忙去找陈尧咨,对他说:“你身为重臣,手下人还不能完全控制那匹劣马,一个到处流动的商人,哪能养得了它呢?这不是嫁祸于人吗?”命他立刻将马要回,还给商人买马的钱,并告诫陈尧咨,将马一直养到老。免得劣马伤人。
(《能改斋漫录》)
六、羌俗不食鱼
临洮袍罕地方,自唐朝天宝末年就被羌人(今藏族人的祖先)占领,经历数百年,当地风俗已与汉俗迥异。北宋熙宁初年,王韶主谋,复取其七州之地。临川黄毅曾到过那里,说羌人风俗不吃鱼,鱼长得像橼子、柱子、臂膀一样粗,自由自在地在河里游耍,人到水里洗澡,鱼也不惊不避。王韶在熙河,开始命人用网捕食。当地的羌人见了,惊奇地叹道:“怎么这种东西,也能吃啊?”
(《能改斋漫录》)
七、范仲淹增谷价
北守时期,范仲淹治理杭州时,适逢浙江地区发生饥荒,谷价飞涨,每斗一百二十钱。老百姓已叫苦不迭,却买不到米!
范仲淹却命令将谷价增加到每斗一百八十钱!众人都不知他究竟要干什么?同时,他又命令沿江张榜,告知杭州饥荒及米价所增加的数目。
各地商人知道后,不分昼夜地往杭州运谷,唯恐落后,谷米源源而来,大大缓解了饥荒。于是范仲淹又命令减价,谷价又回落到每斗一百二十钱以下。
(《能改斋漫录》)
八、曹玮行兵,将士争先
北宋宣徽使曹玮,驻守陕西,颇有美誉,能安抚手下军士。有一天,曹玮带兵行军,将士走得精疲力尽,太阳也已经偏西了。曹玮却命令军队再往前走二十里,到某镇宿营,将士都不高兴。曹玮接着又命令道:“命令某镇准备好酒,不得卖给百姓,只许卖给军人。”此令一出,将士争先恐后,奔赴某镇,一点儿也不感到疲劳了。
(《能改斋漫录》)
九、叔不认侄,咋办
北宋时期,侍郎李若谷,做并州太守。有一次,有个人来控告他的叔叔说:“他叔叔不认自己为侄,而且想并吞应属于他的财产。”
这件事已闹了很长时间,几任太守,都未能公平解决。李若谷想了一下,便让那个人,回家殴打他叔叔,那个人连说不敢。李若谷强迫他这样干,他不得已,只好按照太守的话,回家揍他叔叔。很快,他叔叔便到州里告状,说:他“侄子动手打人,无尊卑之分。”
李若谷一看,他承认了自己的侄子,心中暗喜。于是便治了他不认侄儿的罪,同时将属于侄子的一份财产,分给其侄。
其左右邻居,都说:“太守贤明!”哈哈大笑!
(《能改斋漫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