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反送中示威者在香港时代广场齐声歌唱,喊口号(Carl Court/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9月13日讯】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就反“送中”风波提出的四项行动绝非让步,因为只要她继续对警暴问题坐视不理,任意纵容警方以非法暴力执法,她的一切所谓让步,不外是政治烟幕,意图掩饰当局通过警队镇压示威者,并制造白色恐怖扼杀公民权利。
林郑的姑息纵容,等同偏帮警方,特赦其罪行,既是渎职也是双重标准的不当行为。六月以来,反“送中”运动的参与者要求当局取消对示威活动的“暴动”定性,并撤销对被捕者的控罪,因为示威行动出于公众利益,而且警方以凶悍暴力执法,再滥捕滥控实在有违公义,更会彻底摧毁濒临破产的警民关系,政府该临崖勒马,才有望挽回局面。
不过,林郑舍正路而不由,反而绝不手软,坚持“严正执法”对付示威者,但对警方滥用暴力依旧置若罔闻,在她眼中,警暴不是暴,是替天行道,得到当局支持,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追究,这大抵是林郑较早所言“不会出卖警队”的意思。言下之意,示威者不能犯法,但警察可以,因为林郑授予一道免死金牌,犹如赐赠他们特殊权力,只要是执法行动,则不管多么不择手段,多么凶残暴戾,多么违反警例和法规,罪行都一概得到赦免。
但眼下的警暴问题无日无之,而且越演越烈,怎可以视而不见?三个月来,警员瞄准示威者头部开枪有之,天桥上无预警下开枪有之,投掷砖头铁枝有之,催泪弹射向记者或民居有之,用胡椒喷雾对付手无寸铁以至已制服的示威者亦有之。近月来,发现警员更多使用枪弹,不时更暗中从警署、街角或示威活动附近建筑物高处发射催泪弹、橡胶弹、布袋弹或海绵弹,造成多人重创,也毫不顾虑在民居、港铁站附近或者并无示威者的街道施放催泪弹,弄得各区“烽烟四起”。
9月12日,反送中示威者在香港时代广场齐声歌唱,喊口号(Chris McGrath/Getty Images)
再看“埋身”(近距离)拘捕的过程,警队更肆无忌惮,不断出现警员以众凌寡,围殴已被制服或倒地的示威者,甚至以警棍暴打一些手无寸铁的市民,有时更毒打头部,再把被捕者强行拖地带离现场。近期的逮捕手法更变本加厉、恶行昭彰,如警员假扮示威者不表露身份便拘捕他们丶速龙部队暴打倒地抗争者丶残酷对待已倒地受伤被捕者丶密室审问期间数十人受伤送院等等,而警方施暴对象亦由示威者扩阔至其他人,力图制造白色恐怖,如错打过路行人丶滥捕调停社工丶市民因批评警察“冇良心”而被毒打丶校园外警员飞扑推跌中学生丶港铁站内警员乱棍围殴乘客等等事例,数之不尽,其中最离谱是,8月31日港铁太子站大队警员闯入地铁站列车内无差别袭击乘客,事后还自夸警员有专业判断。
除了胡乱使用武器或以肢体暴力直接伤人,警方恶行还有多种,由滥用警权丶以性暴力对付被捕者丶攻击医护及阻碍救护工作以至袭击记者并禁制新闻自由,再由妨碍司法公正丶包庇黑社会丶拒绝出示委任证丶出言恐吓到辱骂记者及示威者,应有尽有,不应有的都有。近日有网民根据公开资料,汇集三百八十多宗警察滥权的事例,分为十二类问题*,细看之后令人错愕,警权当道的暴力管治正不断制造人道危机,香港仿佛已掉入紧急状态的深渊。
林郑似乎忘记了香港并没有进入紧急状态,也没有订立《紧急法》,她只是任由警方走入深渊,以侵犯人权的暴行,散播白色恐怖以震慑反对声音,回避政治问题。无疑,林郑玩忽职守,按政治需要纵容警方,在没有普选的政治体制下,港人是无可奈何,但不代表警队可以合法握有非常时期才享有的非法权力,更不要说以执法之名,行警暴之实。
可见,林郑不追究警方施暴,却对前线抗争者“严正执法”,是双重标准,践踏法治,也是罔顾真相,纵容罪行,制造仇恨。因此,不首先制止及追究警方暴行,却跟林郑对话,不但中了她拉一派打一派的攻心计,以分化民间,也是支持林郑纵容警暴,承认警暴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更漠视民愤的一大来源正是警暴横行。
要自己先支持暴政、混淆是非的对话,还有什么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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