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曾健超被7名员警拖至暗处,遭到拳打脚踢。(图片来源:RFA自由亚洲粤语/Youtube视频截图)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7月27日讯】香港2014年在争取真普选的“占中运动”(“雨伞运动”)期间,7名警察涉嫌对前公民党员曾健超拳打脚踢,原本被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但警察不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昨日(26日)法院做出裁决,当中2人被撤罪,其余5人获判减刑,引发舆论不满。
综合港媒报导,2014年10月15日于龙和道清场时,当时已被上铐的曾健超,遭7名员警拖至公园暗处殴打、踢踹,导致曾的脸部、脖子、肩膀及胸部等多处受伤,流出的施暴影片重创了港人对警察的信任。2017年香港地方法院判决表示,1名警员以捅、踩及踢等方式痛殴41岁的曾健超,另外4人踢他,而另2名警察则在一旁袖手旁观。
7名警察上诉后,26日裁决表示,5名警察由原本的2年有期徒刑,获15至18个月的减刑,另外2人判无罪。警方的辩护律师曾表示,警方已连续执勤48小时,十分疲惫,且身心承受巨大压力等。法官表示,上述说词都不能够成为攻击曾健超的借口,不过因考量到原本刑责太重,所以部分警察获得减刑。
曾健超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失望,认为港人对司法制度残存的信心可能会崩溃。除了曾健超的支持者大喊“法治已死”以外,香港网友亦纷纷批评,“刑期被减但减不了你们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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