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拟修法重惩共谍 蓝营拒绝协商(图)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排定协商绿营立委提出的各版本“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内容包括重惩共谍。不过,蓝营拒收协商通知。图为立委王定宇。(图片来源:LTN)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5月30日讯】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日排定协商绿营立委林俊宪、刘世芳和王定宇等人提出的各版本“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重点包括提高“为敌发展组织罪”刑责、纳入网络共谍行为、全面剥夺共谍的退休俸等。不过因为蓝营拒收协商通知,也未派人出席,所以会议主席、绿营立委洪宗熠宣布本案直接送立法院院会处理。

据《LTN》报导,今日排定协商的内容为“国安法”第5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以及增订第5条之2条文,包括林俊宪、刘世芳、王定宇及前立委、现任的行政院副院长陈其迈均有提案。

其中,林俊宪版是将外国与中国拆开,若是为外国的党政军机构刺探国安机密或发展组织,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替中国做这些行为者,则处3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刘世芳的版本则将为敌发展组织罪的刑责从5年以下调整成3年以上、10年以下,并且取消侦查或审判中自白可减刑的规定。

另外,王定宇版也同样将外国与中国拆开,若是为外国发展组织而且危害国安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是帮中国党政军机构发展组织,则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是行为对国安或社会安定有危害,更重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陈其迈版则是提案增订“国安法”第5条之2,条文明定军公教或者公营机关人员,在现职(现役)或者领受退休给与期间犯下泄漏国安机密或者为敌发展组织罪,而且被判刑确定,将丧失其退休给与,已经支领者也应予以追缴,追缴期间以当事人“实行犯罪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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