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统台湾不是言论自由(图)


旅美中国武统学者李毅遭强制出境(中央社)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4月21日讯】最近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简称“统促会”)预定举办游行,邀请主张武统的中国人士李毅演讲,最后李毅遭到驱离出境,主办单位也取消游行。针对此事件,许多亲中媒体和人士纷纷以集会游行与言论的“自由”,为李毅和统促会辩护。

假自由之名,真压迫之实

然而,武统台湾的主张,是一种应受保障的集会游行与言论自由吗?宣扬武统的目的就是要让台湾公民心生恐惧,进而做出非自主的政治判断,例如投票给亲中的政党与政治人物。万一武统不幸发生,将直接伤害台湾人民的身家安全,更遑论政治的自由。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主张人人都应该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freedom from fear),但武统台湾的主张,却是要让台湾人感到害怕,在政治上和心灵上都不自由。如果武统是一种言论自由,那台湾人可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我认为有必要厘清,所谓“自由”并不等于完全不受法律管理或重大公共价值约束,例如国际人权公约和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当有人主张他有某种自由,但行使该自由的目的却是为了要恐吓、伤害他人,让别人不得自由,这其实只是以自由之名包装压迫之实。

问题是武统的暴力本质

有一些评论指出,李毅的观光签证与实际的政治行程不符,因此政府应该驱逐李毅出境。然而,我认为这个论点其实有待商榷。法律对于集会游行的法律权利保障,应该可以扩及短期来台拜访的人。况且,集会游行本身就是公共场合的公开活动,不分公民与否,都可以轻易参与。尽管我个人强烈反对李毅的政治立场,但我认为外国人持观光签证来台湾,并参与公开的集会游行活动,这完全是法律可以接受的范围。

真正的问题是,法律保障集会游行与言论自由,不等于无条件保障所有的集会游行与言论观点。对于鼓吹仇恨、暴力、歧视者,政府应该禁止。推论之,政府可以也应该保障亲中言论和游行,但绝对不该批准主张武统的集会游行与言论。因此,问题核心不是签证规范,而是武统言论的暴力本质。

统促会邀请来的李毅,就是以倡议武统闻名的中国人士。因此,政府当然该撤销李毅的入境许可,并驳回倡议武统的集会游行。此外,这次游行的主办单位统促会,过去已经有许多暴力记录。未来统促会若再申请集会游行,政府也应该从严审查。

两公约禁止宣扬仇恨、暴力、歧视

事实上,我国两公约施行法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0条已经说明,政府应该禁止宣扬仇恨、暴力、歧视的活动:

“一、任何鼓吹战争之宣传,应以法律禁止之。二、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禁止之。”

因此,政府一方面有义务保障公民集会游行与言论自由,但另一方面也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对于鼓吹仇恨、暴力、歧视的集会游行,根本就不应该被允许;造谣、假新闻、煽动仇恨的言论也绝对非言论自由的范畴。

因此,主张亲中、统一、一国两制的观点是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范畴,但宣扬武统台湾的言论,就是踩红线的行为,我们不能容忍,也不该容忍。

声援武统者没有资格谈“自由”

武统宣传绝对不是言论自由,因为恐惧让台湾无法自由,军事暴力更不可能让台湾自由。最后,我认为任何声援武统观点的人,都没有资格用“自由”为李毅辩护。他们为李毅的辩护,就是帮中国对台湾的军事恐吓辩护。他们不惜曲解自由的限度与价值,目的就是要所有台湾公民都走向那个无法集会游行,也没有言论自由的中国。最终,他们心心念念的是中国,而不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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