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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华人祸从口出 言论自由和恐胁的区别(图)

 2019-01-18 09:0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口头威胁
口头威胁也是犯罪(图片来源:Adobe stock)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1月18日讯】大部份中国移民来到美国后,都能很快适应美国社会的文明环境。在美国,无论是走在无人认识的大街上,或是自家的社区内,随时会见到友善的微笑和听到温暖的问候话语。相反,大声的争吵和激烈的言辞却少有听到或遇到。所以中国人来到美国后,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在生气时说出的过激语言,很可能就是祸从口出,给自己带来大麻烦。下面的两则案例可以让华人朋友们引以为戒。

华人说气话 被控“恐怖威胁”遭遣返

2010年,在美国新泽西州的史蒂文斯技术学院(the 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in Hoboken)就读的中国留学生翟田田,因为骚扰和威胁他人的行为,先是被大学取消学生签证,再后来因他的过激言行:“我要把这座楼烧掉(I’m going to burn that building down)”而被逮捕,也因此被控告“恐怖威胁”而入狱。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翟田田以自动离境的方式结案。当然他在美国的学业是无法完成了,以这样的方式被请出美国境内的翟田田,以后来美国的机会也非常渺茫。

2014年,休斯顿某大学华人教授吴雷(音译)也因语言威胁而被捕入狱。吴雷那时正处在申请终身教授(tenure),吴很看重这个申请。但是在该大学的评选委员会里有个女教授,却对吴雷的申请持否定态度。吴认为这是以前与她一起共事时积下的怨。但吴不是积极找到对方沟通化解,而是前去威胁对方说:“我需要得到终身教授的认可,不然以血相见(both would be blood)”。不料该女同事把他威胁的谈话录了音,之后报警。在证据确凿之下,吴因此被指控“恐怖威胁”而铛锒入狱。曾经的教授吴雷不但永远都申请不了终身教授,而且今后恐怕也没有学校敢聘用他做教授了吧!

言论自由和恐怖威胁的区别

有人质疑,“美国有言论自由,嘴上说说(要干什么)为什么不行?”对此,在美国生活的华人告诉你:“这些威胁性语言,在中国可能没事,在法律严明的美国,就是犯罪的铁证。”

为此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科米.罗斯福(Kermit Roosevelt)教授就解释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但是扬言要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

也有网民质疑,美国人也有说要杀掉某某政治或知名人物等情况出现,其实此类言行也是要追究的。你可以抨击甚至丑化总统和官员,可以集会、游行,但是如果扬言(包括写信)伤害某人,就会触发法律TITLE 18,PART I,CHAPTER 41的871条,也会受到追查和制裁的。

脾气大的人一定要保持冷静,情绪激动下很可能出言不逊,一旦有人报警,查证后就可定罪。一位华人博客作者这样忠告同胞,在美国,任何人,白人、黑人、黄种人,只要发出恐怖威胁,就会立马被捕。美国民间有很多支枪,要真有恐怖行动,太容易了。所以,美国警察一定会“先下手为强”,不让“可能性”变成悲剧。只要存在“万一”,就要以“一万”个小心去对待。

华人要特别注意,在美国威胁他人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日常生活中,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话,比如:“小子,小心我收拾你!我跟你拼了!”“等我废了你!”“你再不识相,我烧了你的房子!”等等威胁他人的言论绝对不能说,否则的话,警察接到报警后会立马过来上铐带走当事人,之后还要送上法庭受审。所以脾气大的华人朋友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要注意祸从口出,一旦有人报警,查证后就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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