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布达拉宫夜景(JOHANNES EISELE/AFP/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17年10月28日讯】因为藏汉两个民族在生活目标和价值体系上的差异,把他们放在同一个市场经济体系中竞争,藏民族往往处于劣势,因此应该给他们保留不同的空间。我曾提出建立西藏“文化保护区”的设想,主要措施之一是限制外来人口到藏区工作,实行由藏区政府发放工作许可证的制度,除了本地需要的特殊人才,一般不对外来人口发放。凡是没有工作许可证的外来者,在藏区居住和旅行是自由的,但不允许工作。这样可以保证藏人在本地、尤其是在传统行业中就业的主体地位,避免本地民族在外来竞争下边缘化。我认为,保证藏民族在本地就业的主体地位,是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关键。如果一个民族在生产方面不能成为主体,民族地位就会失去立足基础,民族文化也必然衰落。
对这个设想引的争论,有一种反对意见说,如果藏族建立文化保护区,其他民族是不是也该建立?中国五十六个民族都搞文化保护区,是不是一种封闭孤立?我认为,如果中国各民族都能有自己的文化保护区,那是功德无量的好事。人类拥有的财富不仅仅是物质,更重要的是丰富的多元文化。物质财富可以随时生产,文化却是失去就难恢复。不同的文化正是基于不同民族产生和延续,要保留多元文化,便不能过于强调融合,反而应有意保持民族的相互间隔。
适当间隔不一定是坏事,历史上的所谓民族融和,实质是弱肉强食的征服和同化,总是把弱势民族的文化当作“落后”加以消灭。近代国际秩序遵循的主权原则相对帝国主义是进步,正在于给了不同族群间隔的权利,使得不同文化有自己的生存空间。没有这种间隔,也许各民族文化已经变成了单调的大一统。
在同一国家内,民族区域自治也能起到保护民族文化的作用。关键在于一定是真实的自治,而非口头上的宣传和标榜。如果民族区域自治真正落实,“文化保护区”的作用就已具备,因为只要拥有真正的自治权,各民族一定会把保存民族传统文化当作最重要的目标。
也有反对意见说,保护民族文化的主张是一种貌似为他人考虑的假仁假义,实质是为了给自己保留一个放松身心的后花园和获取艺术灵感的蛮荒地。自己享受一切现代化便利时,却要让少数民族停留在原始状态,充当观赏和猎奇的博物馆。而人性是共同的,藏族人民也要进步,谁也不能剥夺他们享受现代化的权利!
提高生活质量不等同物质主义和对消费的无止境追求,也不意味把贪婪当作权利。超过人体需要的物欲膨胀已经不是带来幸福的源泉,更多地带来烦恼和问题。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千年智慧的结晶,是民族祖先留给后人的遗产,除了历史和精神意义方面的价值,同时也是现世的经济资源。西藏成为世界旅游者向往之地不是因为有了现代化铁路、高楼、星级宾馆和夜总会。那些现代化不必到西藏找,吸引旅游者的恰是西藏的传统文化。如果西藏的传统文化消失了,再多的现代化又会引起人们多大兴趣?既然旅游业被当做西藏主要的经济支柱,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就应该被视为藏民族的安身立命资本,更需精心呵护,而不是用现代化和世俗化将其毁坏,否则将来悔之莫及。
对一个民族,丢掉本来拥有的,去追求本来不需要的,是一种愚蠢的自我毁灭。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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