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土部下发一个文件,“以人查房”不合法。(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6月13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在2007年,中共政府的《物权法》颁布并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时至今日仍未有最后结果。在确定了2017年要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全国联网的目标之后,近日中国国土部下发一个文件,“以人查房”不合法。
近些年,官员腐败拥有多套房产的事件被不断曝出。不动产统一登记一度被外界寄予抑制房价和反腐的希望,但国土部下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令中国民众失望。
中国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下发“以人查房”不合法
不动产登记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
中国国土部近日下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对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各种登记的审核要点和登记资料的管理等进行全面细化规范。
《规范》从一般规定、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方面对不动产登记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并且国土部强调,各地要尽快落实职责机构整合文件的要求,不得违法违规随意割裂、拆分,不得将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责游离于整个登记程序之外,或分割到不同部门办理。
据《中国经营报》6月13日刊发于2164期的报导,一位地方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表示,《规范》已经下发到各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职能部门。“这是我们收到的一系列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文件中,对查询问题规定得最为细致的一个,之前的都是原则性规定,但是这次不一样。”
在之前国土部下发的文件中,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查询的有关内容。但是规定较为笼统,基本上停留在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相关司法部门的层面,对于其它方面没有具体解释。
地方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透露,此次《规范》中,对于查询主体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也对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相关司法部门的边界进行了明确界定,使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查询,基本具备了实际操作性。“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在此过程中,国土部特别强调,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这意味着最为敏感的“以人查房”难以拥有合法空间,所谓“以人查房”,是指以不动产权利人为特定查询条件,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查询其名下所有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查询行为。
有的中国民众说,“看清真面目,不要再有幻想”;也有的说,“可以随便贪了吗?不准查,自然也就没人知道,自然也就没人举报了!这不是不准人民监督吗?”
抑制房价兼反腐 民众希望落空
曾几何时,中共政府官方通报贪腐官员落马,“拥有多套房产”成为固定台词。索房、因房牟利,频频出现在官员落马背后的利益链条之中。包括房地产在内的不动产,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官方发布21个省的调查情况看,有20个省出现涉及房地产腐败。
此前由于中共政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缺失,房产信息联网制度不健全,各地陆续曝出拥有多套房产的“房叔”、“房姐”也屡受公众诟病。因此,公众期望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使合法财产权得到保护的同时,让不合法的财产也再难匿迹,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能起到抑制房价兼具反腐的功能,但现在看来已经没有希望。
早在2007年,中共政府的《物权法》颁布并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时至今日仍未有具体结果,实质因中共权贵各方利益难以平衡而冲突不断,中共政府的住建部、国土部、林业等部门也曾为了不动产登记管理权而争斗。
中国大陆经济学者马光远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别的国家已经一两百年了,中国推行这个制度从立法技术和立法程序本身来讲的话,没有太大的问题,而难的是未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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