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依法治国的国策是欺骗人类最大的谎言(六)
政府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幌子做得却是欺压百姓的土匪勾当
国家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执政纲领,我们当地政府领导却把他们欺压我们百姓的行为视为本领。2002年,华亭县政府实施扩建街道。我家的12间祖传住房174平米及宅基地257.7平米,在县政府实施扩建范围内。当时,华亭县政府采取强制命令,强买强卖。单方把我家的12间祖传住房,作价为30490.00元;257.7平米宅基地,作价为2577.00元。这露骨的低价,让我无法接受。因而,我拒绝搬迁,找相关部门讨说法。可是,政府还是把我的大部分房屋、宅基地,强行占用。我们老夫妻只好在仅剩下的四间小房栖身。
共产党一贯主张用事实说话。政府强拆我家的12间祖传住房174平米,仅给我作价30490.00元。而政府给我家分配的一套廉租房64.43平米,成本价83088.90元,还要我交53088.90元。我们老两口已年过古稀,两个儿子还在租房,靠打工为生。让我们到哪里找五万多元交给政府?况且,我的原住房是在街面黄金地段,廉租房却是在阴山背后。当地区政府为什么不按照国家的拆迁政策,“拆一还一、就地安置”呢?为什么政府官员敢明目张胆把我们老俩口当白痴欺压、当奴隶奴役呢?我们老两口要不起政府的廉租房;更不需要政府对我们照顾。只要当地政府按照国家的拆迁政策办事,就地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安置,我们老俩口就心满意足了。
2011年6月8日,华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们反映了多年的问题,作出《调查答复函》。此《调查答复函》明确的说:“…华亭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对涉及的12户城镇居民原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下发正式文件(华国土发[2002]10号)依法收回,文件中也明确了按每平米10元的标准对12户拆迁户宅基地进行了补偿,县国土局派专人将文件送至拆迁户,也包括你在内。其中占用你家宅基地257.7平方米,补偿费为2577.00元,但你至今未领取,并非你所说的‘未做补偿。’”略懂法理的人不难从中看出:政府抢占了我家的房基地,还要强词夺理把责任退给我们。我们老俩口有四个儿女,祖传宅基地岂能随意出卖?我们老俩口百年之后,总得给孩们留几间房子吧!政府搞街道扩建我们应该大力支持。政府为什么不能从我家的实际情况考虑,给我家划拨同等面积、同等地段的房基地呢?依据什么每平米仅补偿10元,抢占我们老百的房基地?换位思考一下,我们老百姓以每平米10元、100元,购买当权者的房基地,是否可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哲理名言,古人就一直倡导。可是,今天打着为人民服务旗号的政府官匪,以权代法、绞尽脑汁为他们自己捞取财富。还要大言不惭讲什么依法收回国有土地。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法律呢?官匪已彻底失去了人性,他们比过去的土匪强盗还要坏十倍。
现今,我们老俩口栖身的四间小房已被挤占的出行不便。更让我们容忍的是:政府又在我们住房的左右修建了公共厕所、垃圾点。他们别有用心的想把我们气死、挤走。这让我们死难名目。
2015年11月6日
受害人朱贵
联系电话:1529368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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