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县官判案,总喜欢在衙门大堂上挂块牌子“明镜高悬”。这是什么意思呢?现在的常人一般理解为,县令应该光明正大的去判案,明镜往往理解为县官的心应当象镜子一样明亮,高悬则是指县官高高在上的意思。这只是一层表面意思,其实还有更深的含义。
衙门大堂上明镜高悬的牌子(网络图片)
清代一学者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叙了这么一件事:说一人死后去了趟阴间,然后又回到了阳间,死而复活。这个人就讲了一些在阴间看到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事情是,他看到阎王在审一个人。阎王说他这一生做了很多坏事,叫他老实交待。这个人很狡猾,拒不认错,用对付常人那一套来对付阎王。这时候阎王令小鬼领这个狡猾的人到了一面镜子前,然后这面镜子就把这个人一生做的坏事都很生动的在镜子中显现出来。这个人看到后当即傻了眼,只得认错。由于这个人认错态度不好,阎王对他进行了重判。
古人挂那块明镜高悬的牌子,一方面是警示判案的官老爷,要当官的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如若有私,自有明镜可鉴。做了坏事会有恶报,做了好事自有福报。另一方面,警示上公堂的犯人,证人应该从实招来,不能弄虚作假。因为自有神明在一旁看着,不能乱来。我想这和西方社会上法庭作证的时候,要拿着本圣经发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在警告世人:三尺头上有神灵,骗得了人,骗不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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