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璐认编造不实报道 刘书帆认内幕交易(图)
《财经》记者王晓璐接受央视采访时承认编造不实报道 。(网络图片)
【williamhill官网 2015年08月31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苗薇综合报导)在中信证券8人、《财经》杂志1人、证监会2人被公安带走协助调查之后,新华社8月30日后续报道,《财经》记者王晓璐因涉嫌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等行为,中证监刘书帆因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两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王晓璐被调查和7月20日《财经》杂志刊发的报道《证监会研究维稳资金退出方案》有关,并指出受该报道影响,股市出现异常波动。而其接受调查期间也表示,其报导乃根据私下消息及主观判断撰写而成。
在8月31日播放的央视采访画面中,王晓璐说:“我通过私下打听这种不正常渠道,获得了新闻素材,加上自己主观性判断,撰写了这篇新闻报道......”
新华社指,证监会发行部三处处长刘书帆因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非法获利至少数百万元。据刘书帆供述:2014年下半年,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项顺利过会,帮助该公司股价维稳并增长。为此,受贿数百万元。
刘书帆又供述,他又利用该公司定增的消息,向朋友李某借款1000万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该公司股票,共获利300多万元,其中,刘书帆分得100多万。之后,刘书帆多次向吴某打听内幕消息,持续买入股票,再非法获利数百万。
2014年底,刘书帆看到另一家上市公司股价在配股之后巨幅下跌,向该公司一高管打探该公司股票具有上涨空间,随后买入该公司股票,非法获利200多万元。
刘书帆承认,在网上找人制作假的证监会保卫处公章,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章、西城区民政局公章和假身份名字“刘益超”的印章,以制作虚假离婚判决书、给其情人在上海买房时,作审税证明等。
此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徐刚,中信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金融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威,中信证券金融业务部负责人房庆利,中信证券另类投资业务部总监陈荣杰等4名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并交代了犯罪事实,于8月30日亦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导,中信证券被带走8人协助调查后,有传言称,中信证券或被罚款百亿以上,全部中层以上不得离京。一位券商内部人士向该报证实部分内容说:“目前听说中信证券内部员工出差都要报备,此前并未如此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