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逾二十团体“胸群出动”抗议警辱女性(摄影/关四妹)
【williamhill官网 2015年08月03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关四妹采访报道)香港4名反水货客示威人士,本年3月1日参加“光复元朗”示威游行时被警方拘捕,7月30日判刑。当中一名女示威者吴丽英,示威期间她投诉被警察非礼,其后被警察推倒在地,致鼻骨破裂满脸鲜血,她随即被警察拘捕,被控“以胸袭警”,判刑3个半月。
案件引起社会很大的回响,8月2日上午11点,关注女性权益超过20个团体,包括“新妇女协进会”、“香港女社工协会”及“妇女参政网络”等约一百多人“胸群出动”,有部分示威者不分男女响应大会呼吁带上胸罩,并举起有胸罩的示威标语。多名立法会议员到场支持。示威完结前大会递交请愿信与警方代表。
在湾仔警署总部外示威,然后游行到正门,沿途高叫“法庭裁决不合理、警方无赖”等口号。警方曾两度举起黄牌警告“示威人士违反法例,随时可能被检控”。示威人士并没有理会。
活动发起人之一的陆洁玲表示,“如果女性只是喊非礼去保护自己,但被演译为是煽动混乱的话,是令我们非常震惊和慰憾,这样做会打击女性日后在社会上的参与,以及她们参与的权利会被剥削。”
代表多个妇女团体发言人方女士强烈谴责案件审理不公。“陈法官的审理是荒谬绝伦,担心会成为日后警方驱赶异见人士的手段,令妇女界参加公民社会活动时提心吊胆,站出来担心就会被控袭警。”
并要求警方必须检讨全面作检视,保障男性及女性免受性暴力伤害,并公开处理对待示威者的手法。
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质疑主审法官陈碧桥的审理不合律法。陈法官在恐吓所有示威者,尤其是女性。“主审法官对妇女受到侮辱无动于衷之余,还说她用最有尊严的器官去袭击人,这是丧尽天良。”
他指出,案件中,警察没有控告吴丽英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非法集会及拒捕,在这个情况下,法官是不能够在警方没有控告以上3条罪下,子乌虚有地重判被告。
66岁的“保卫香港自由联盟”发言人韩连山表示愤怒,他批评,“陈法官的审理是荒诞、无耻,是绝对不可容忍。”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载胸罩,他说要用更荒诞方式去揭示审理的荒诞,给民众一个警示。
参加示威的陈小姐表示,从“雨伞运动”开始,警方滥捕滥告已是惯常手法,现在由投诉被警察非礼,变成以胸袭警,现在已到这样荒谬地步。“我们参加游行示威有可能随时被警方巫告滥捕,提心吊胆的被控袭警,扞卫女性尊严维护更要争取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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