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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鞭炮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过年时放鞭炮,是在祈求来年幸福。《荆楚岁时记》记载,正月初一,鸡叫头一遍时,大家就纷纷起床,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来驱退瘟神恶鬼。当时没有火药,没有纸张,人们便用火烧竹子,使之爆裂发声,以驱逐瘟神,反映了古代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愿望。
唐朝,鞭炮被人们称为“爆竿”,大概是将一根较长的竹竿逐节燃烧,连续发爆破之声。唐朝诗人张说的《岳州守岁》道:“桃枝堪辟恶,竹爆好惊眠。”这位宰相在睡梦中被惊醒,连声称赞妙,可见其在除夕之夜的兴奋和愉快。南宋范成大的《爆竹行》中道:“食残豆粥扫罢尘,截筒五尺煨以薪,节间汗流火力透,健仆取将乃疾走,儿童却立避其锋,当阶击地雷霆吼。”形象地描绘了使用竹筒爆竿时紧张热烈的气氛。王安石的《元日》诗著名的诗句是:“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诗人来鹄的《早春》诗句:“新历才将半纸开,小庭犹聚爆竿灰。”写的都是当时春节燃烧竹竿的情形。
后来,炼丹家经过不断的试验,发现硝石、硫磺和木炭合在一起能引起燃烧和爆炸,使得火烧竹子这一古老习俗发生了根本变化。北宋时,民间已经出现了用卷纸裹着药的燃放物,还有单响和双响的区别,改名“爆仗”,后又改为“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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